为什么监管要强调KYC原则?

重磅发布 | 为什么监管要强调KYC原则?

3月30日,广州率先开启了网贷整改验收工作,网贷机构可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验收,最迟的申请时间不能晚于4月25日。北京、上海等地的备案也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令从业者焦灼不安的,除了日益逼近的大限,还有备案后合规运营的压力。

可以预见,备案完成后,各平台产品之间的收益差异将逐步缩小。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必须在收益率外做文章,将产品与用户的真实投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精准匹配,并差异化做好客户服务。而基于KYC原则(即Know Your Customer)来改进服务、提升竞争力,即是一个重要且有效的经营理念。

无论是2017年底监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还是近期刚刚通过的资管新规,都明确提出要”了解你的客户“,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3月31日,金融城研究团队发布了《KYC原则在互联网金融服务中的实践与展望》研究报告(简称《报告》)。《报告》系统阐述了围绕KYC原则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如监管部门为何屡提“KYC原则”?“KYC原则”主要应用方向有哪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如何践行“KYC原则”来提升产品创新能力、精准获客能力、风险控制能力?

KYC原则应用的四个方向

所谓“KYC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金融产品。

从本次研究结果来看,KYC原则主要有四个应用方向:

第一,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来满足合规要求。主要是指利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方法,建立包括风险承受能力、资产与资金精准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

第二,利用用户画像技术精准获客,并提高新用户的转化率,做好存量用户。同时,使产品和服务更加聚焦、专注让用户在服务过程中更有归属感。

第三, 基于用户行为监控的风控与反欺诈。主要是结合用户常用设备、IP、LBS等媒介数据与电商、支付、消费等用户数据,为业务开展提供了反欺诈、信用审批和运营管理支持。

第四, 用户持续性金融需求的挖掘与匹配。只有通过对客户的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动态匹配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才能拓展潜在客户、维护故有客户,从而实现持续营销的目的。

案例:应用KYC原则带来了什么

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已经在研究和应用“KYC原则“,《报告》选取了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之一是陆金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包含了KYC、投资者与产品风险匹配、信息披露、投资者教育等。在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陆金所对评估方法进行了创新,从投资者客观实力和主观风险偏好两个维度出发,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技术建立数据模型,并结合问卷,综合得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此案例曾获得金融城举办的“2016年金融科技创新十佳案例”奖。

在KYC系统上线的前八个月里(2016年1月至9月),系统就对83万人、156万笔交易风险超配进行了提示、拦截,合计总金额达到3000亿元,通过精准匹配,有效降低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购买R3及以上产品风险不匹配的情况。

宜人贷近两年也一直强调KYC原则的应用,为此创立了一套智能风险反欺诈系统。针对用户实时授权的各类信用数据进行抓取解析,形成了包括信用卡账单反欺诈、社交关系知识图谱、风险特征建设在内的多种应用体系。

这套系统目前已实现所有维度信息的抓取成功率接近98%,截至2017年6月,已有效拦截超过600万疑似欺诈账单。

除了以上两家大型互金机构外,亦有部分中小互金平台开始尝试运用KYC原则来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如网贷平台两只老虎就围绕KYC原则搭建起了服务体系,纵向将用户分级,通过客户画像识别系统提炼出不同级别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对VIP客户提供“私人银行”级别的精细化服务;横向则将服务渠道多样化,将服务对象的覆盖面提升至100%。

基于KYC原则的精细化服务带来了出人意料的效果。据介绍,客户平均追加出借资金16%,近四个月内的追加率最高达到36%,总共参与追加出借的人数比率达到69%。

本次报告由金融城出品,两只老虎提供研究支持,是金融城践行“责任金融”系列研究报告之一。金融城是国内领先的金融教育咨询品牌,有着丰富的学术资源和优秀的研究能力,致力于观察和研究金融科技的前沿发展,为金融创新创业者提供智力支持。

KYC原则的政策背景

从2016年8月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多项金融行业法规都对“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原则(下文简称KYC原则)所涵盖的内容——包括用户的尽职评估、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

2、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

3、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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