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付」相關負責人非法經營罪被逮捕11人被抓,涉案179億!

“雲付”相關負責人非法經營罪被逮捕11人被抓,涉案179億!

日前,集美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批准逮捕周師榮等11名犯罪嫌疑人。經查,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周師榮等11人在未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多家公司對接民生銀行廈門市分行等多家銀行、上游支付機構的方式,獲取支付通道,並以此為基礎設計開發聚合移動收款管理系統(簡稱“百事易母平臺”),推出移動“雲付”APP、“盛樹寶”APP等收款工具,開展銀行卡收單、快捷支付、掃碼支付等業務。

“雲付”相關負責人非法經營罪被逮捕11人被抓,涉案179億!

另查明,該犯罪團伙還為其他公司開發貼牌“OEM”移動收款APP共一百多個,在百事易母平臺上搭建後臺管理賬戶,為其他公司自主經營提供系統支撐,通過簽訂協議方式,與上游機構約定較低支付費率,再收取下游“OEM”商、商戶較高支付費率,從中賺取差價。同時,為獲得客戶、贏取市場,其所開發的APP中具有為客戶提供提現功能的電子錢包,通過虛構交易等方式為信用卡持卡人實現套現。截至案發,僅通過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提供的業務通道非法經營數額達179億元,獲得利潤1900餘萬元。

此前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全國互聯網金融陽光計劃”第三週對投資者聲音的反饋》(以下簡稱“該文件”)。該文件點名指出,“信掌櫃”(深圳市天下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雲付”(百世易(福建)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兩家平臺均涉嫌無資質開展第三方支付業務。

去年央行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加強無證機構整治,加大處罰力度,堅決切斷無證機構的支付業務渠道,遏制支付服務市場亂象,整肅支付服務市場的違規行為;從嚴懲處違規為無證機構提供支付服務的市場主體,堅決整治嚴重干擾支付服務市場秩序的行為,規範支付業務活動;以持證機構為切入點,全面檢查持證機構為無證機構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的違規行為。3月16日,央行支付司開出史上最大罰單,震驚整個金融圈。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因違規開展清算業務,被重罰1.63億元,隨後廈門分行清算中心被取消。

“雲付”相關負責人非法經營罪被逮捕11人被抓,涉案179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涉互聯網金融犯罪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內容,對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行為,即“二清”進行了明確的認定。支付結算業務(也稱支付業務)是商業銀行或者支付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服務。非銀行機構從事支付結算業務,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從事該業務的行為,違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三)、(四)項的規定,破壞了支付結算業務許可制度,危害支付市場秩序和安全,情節嚴重的,適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

,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具體情形:

(1)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經營基於客戶支付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無證網絡支付機構為客戶非法開立支付賬戶,客戶先把資金支付到該支付賬戶,再由無證機構根據訂單信息從支付賬戶平臺將資金結算到收款人銀行賬戶。

(2)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經營多用途預付卡業務。無證髮卡機構非法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聚集大量的預付卡銷售資金,並根據客戶訂單信息向商戶劃轉結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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