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的子女不贊成老人再婚?

株洲龍5052075049444


其實關鍵的問題就是子女太自私,生怕老人的遺產落到了外人的手裡。

在生活中喪偶的老人,是孤獨寂寞的。子女們又有工作,甚至有的是在外地的,就不能及時照顧老人的起居生活,使助老人經常處於在孤獨的無助狀態,艱難孤單的生活著。要是天天能有子女的陪伴,我相信喪偶的老人絕大多數不願意再婚。因為再婚的伴侶無論在生活上,或者是感情上都會有那麼一點不合拍,甚至是湊合著過日子,使再婚的老人過得並不幸福。

正因為有的老人喪失配偶後,缺少了子女的陪伴,很快就會進入精神頹廢,寂寞死亡。他們有願望想找一位老伴,能陪伴著嘮嘮嗑,有病有痛端個茶送個藥的。他們當中不缺乏有找到真愛的,心意相通的老伴,卻因為對方有孩子或者是對方沒有工作,而遭到子女們的強烈反對。其實子女們是怕以後在遺產的分配上,鬧出不必要的糾紛,或者是怕老人的財產落入對方的手裡。

有的老人在再婚選擇配偶上,上當受騙的人確實有,這是由於一些老人一旦喪失配偶後,急於想找到另一半,就給一些半老徐娘的騙子創造了機會,鑽了空子,弄得家財盡失。盼望的是夕陽戀,卻中了夕陽套。弄得自己意志消沉,連死的心都有。

人,無論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都盼望有一份屬於自己的愛情,而有愛情的生活,才是身心健康的生活。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愛,老年人也有老年人的愛。所以說,在老年人再婚的問題上,子女們不要太自私,要充分的理解老人的難。支持老人再婚,能為老人在擇偶的路上把把關,這才是有孝心的好孩子。


老蔣閒言


現在子女都不贊成老人再婚,這個提問方式太絕對了,應該是一部分子女的態度。


父親和母親要再婚,子女不贊成,大都是子女擔心老人的財產在將來繼承的問題,以及再婚後配偶將來的贍養問題。老人的財產在將來老人去世後,遺產繼承、分配上會影響他們得到的份額會減少。老人如果先走一步,留下這個繼母或繼父,都是他們的負擔。這是很現實的一個問題,子女們的擔心也是很現實的問題。

如果是母親再嫁,子女們感覺年紀大了,再婚很丟人,在親朋好友面前沒有面子。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子女應該多理解老人的想法。作為老人,要和子女們多溝通,老人也有追求完美幸福的自由,再婚,也是為了給子女減輕贍養的負擔。

至於財產問題,如果要再婚,可以和子女做好溝通,事先把這些事都商量一下,避免將來因此出現糾紛。再退一萬步說,由於老人再婚,會給子女造成一定的壓力和經濟上的負擔,子女也要理解萬歲,換位思考,老人也不容易,他們追求幸福,子女如果愛老人,孝敬老人,就更應該支持他們的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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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畫叔哥


不贊成把問題留給孩子。有些問題不能避免,就儘可能自己解決清楚。

夫妻倆再怎麼著也不會手拉手喊著“一二一”一起吧。總會有先有後。男的生活能力差,洗衣做飯都不行。所以,我不希望我家老頭子老無所依。如果留下他一個人,我是希望他可以找個伴的。但現實哪有那麼理想,涉及到利益往往就有太多算計,有了算計又如何可能幸福。如果想比較單純地幸福,很多事情之前需要料理一下。

我的錢是我這輩子捨不得吃、捨不得穿、辛辛苦苦攢下來。我不希望屬於我的那部分財產被與我不相干的女人據為己有,哪怕一點我都捨不得。所以,我會安排應該屬於我的那一部分全部由我家孩子繼承。我家老頭子可以找新媳婦,但請花他自己那部分的錢。我的錢是給我孩子的。

孩子得到我的那部分錢,就不要反對老爸再婚。也不要對我孩子做道德綁架。孩子只有照顧老爸的義務,沒有照顧繼母的義務。如果關係處的好,就多走動。如果相處不來,就少來往。

把財產分配清楚,對孩子有個交代,是好事;對於再婚夫妻有何嘗不是好事,兩口子如果有太多的各自算計,日子如何長久。這樣,看著雖然損失的錢,獲得的卻是心安。

這輩子誰都不容易。


工科老女的留言菲語


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部分子女反對老年人再婚,這種情況通常是老人有房有存款有養老金,兒女怕錢財流入外人手裡。其實這是僅顧及自已的感受而無視老人真實意願,干涉老人生活方式選擇的自私行為。即使干涉成功,無論老少同住或分住,雙方都會很彆扭,很難開心快樂。在我身邊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足以說明這個問題。

我家鄰居有一位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離休老幹部,待遇豐厚,退休金七八千,還有住房。老伴去世後,因不想拖累兒女也不習慣與兒女同住,執意找保姆找老伴侍候,可是在個別女兒堅決反對的情況下,這位老幹部卻執意找了個後老伴。原本過得很好,兩人經常扭秧歌,很少鬧矛盾,家裡什麼事都不麻煩兒女,全由老伴搞定,曰子過得很太平,但終因雙方個別女兒介入而不斷產生矛盾,最終分手。分手後不久,有一位退休的醫生曾向這位老幹部表示過搭夥過日子,不圖錢財,只圖有個伴,但這位老幹部鑑於前車之鑑,不敢作主繼而放棄,決定找保姆侍候。先後找了十多個保姆,大多因個別女兒介入都沒過長。在老人處於無人照顧的困境時,兒子兒媳主動向老人提出了無條件照顧老人的請求,老人堅定表示不用兒女養老後,躺在床上哭了。最終經大女兒出面協調,老人不得不違背自已的真實意願,與自已的一個離婚多年在外打工且沒有自已獨立住房的女兒訂下口頭協議,老人每月為該女兒支付照顧費用一千多元,吃喝等一切生活支出全由老人承擔,百年後還把一半房子給她,另一半作為遺產由其他兒女繼承。但由於父女雙方在一起生活都處於不得已而為之的牽強與無奈,加之老少代溝及生活規律、飲食習慣、性格脾氣不同等多方面原因,各自過得都不開心。父女倆經常爭吵鬧矛盾,女兒覺得很委屈到處訴苦發牢騷,曾多次想退出,並表示老人願意找保姆或老伴就隨他而去。而此時老人已近九十的高齡身不由已不能隨心所欲了,於是違心提出把整個房子全給照顧他的女兒,但女兒竟以老人上了年紀有時糊塗不便掌管退休金為由,想自已代管而被拒絕。就這樣父女雙方都湊和過著並非自己真心想要的生活。

那麼造成雙方如此進退兩難的狀況是女兒照顧的不好嗎?完全不是。據老爺子說女兒照顧得很周到,飯菜可口,還經常給搓澡。而女兒卻說老爺子太磨人,怎麼侍候都不高興,磨得我一身病,侍候老人可不是簡單的事,誰不侍候誰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麼原因使老人不開心呢?說來也巧,有一次我去這位老人家串門時,看到老人很不高興,於是我問怎麼不開心了呢?他說女兒總惹他生氣,剛與女兒吵完,女兒出去了。之後老人家遞給我由他親手寫的一份材料,大體內容是老人自訴晚年生活不快樂,找老伴姑娘不讓,僱保姆也不行,和女兒一起生活總生氣,並表示如再惹我生氣,一定把她趕走,不走我就去告她。

鄰居家的實例,至少說明了三個道理。

一是無論老少,如果違背自已的真實意願免強的生活在一起,誰都不會開心快樂。因為快樂很簡單,就是做自已感興趣願意做的事,如果違心的選擇了並非自已想要的生活,你就不會快樂。

其二,作為兒女應當尊重老人晚年生活方式的選擇,不要干涉。老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說的也是這個理。在老人是否再婚問題上作為兒女不能僅考慮自已的感受而忽視老人的感受,只要是老人真實意願就應隨他所去。要知道照顧一個老人並非如你想的那麼簡單。如果你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足夠的耐心,足夠的精力和體力,沒有不圖老人財產和真正意義上的感恩行孝的良好初心,請謹言慎行,把嘴閉上,因為你沒有資格反對或阻攔老人找老伴或僱保姆,這是老人自己生活方式的選擇,憑什麼由你作主?不讓老人找老伴僱保姆,照顧老人還惹老人生氣發牢騷抱委屈,還讓老人活不?

其三,俗話說得好,少年夫妻老來伴。失偶老人身邊有伴可以朝夕相伴,相互照顧,相互依偶,這是兒女所給予不了的,與兒女孝不孝順毫無關係。如今社會雙職工養一個孩生活壓力都大,帶孩子都成問題,陪伴照顧老人力不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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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當益壯41148740484


我是女兒,心底流淚,也笑著承認:我父親再婚。

09年初母親62歲去世,我們姐弟唯恐63歲父親孤獨,基本沒空抽空也回老家看望。可是,孤獨恐懼佔據了老父親的心思,早飯基本不吃,午飯和朋友們叫餐喝酒,晚飯基本又不吃了。生活沒有規律,身體和精神狀態急劇變差。記得有一次我回家,流著眼淚勸他:你都是當過兵的人了,自己生活還不能行嗎?好好照顧自己做不到嗎?老爸不服氣地回覆我:我當過兵才更覺得死也不要緊。當時真心全家因為母親去世,父親頹唐,一家人難過的要命。

後來,大約11年夏天,大弟媳婦打電話說:咱給他爺爺找個老伴吧?你們不天天見,我天天看的見。昨天又暈倒爬不起來了。咱村裡條件好點的找老伴的也不少,反正有好的也有不好的。現在這種情況,你們姊妹們商量商量,同意的話就放開話。我們山東有兒子的父母都不會跟著女兒過生活,老人家生活兒子兒媳才是作主的,特別是兒媳婦兒。這樣,我們姐妹們想,母親去世了,老父親活的高興才是最主要的,於是同意弟媳婦的決定。

父親曾也是當地的企業負責人,但此時父親已經老了,身份就是農民,沒有養老金的農民。父親原則是:不給子女添麻煩。要錢的中年女子,帶錢的退休老太等等,最終沒有緣分,一個有兒女有婆婆的女人走進了我們的生活。

現在,老父親72歲了,他自己鍛鍊身體,注重養生,侍弄花鳥,生活質量很好。軍人補貼,退休鄉醫補貼,老人保險等,還負責村裡動物防疫,經濟也算過得去。今年春節,父親為我們每人養了一隻雞,熬肉凍就熬製了多種多樣,手工蒸大饅頭好幾袋,炸制虎頭雞🐔等,還要在正月十六前做黃酒給我們。進門的老伴我們稱嬸子,每次回家也是包餃子做飯,衛生整理的乾乾淨淨。我們每次回家都送點生活費,兩個老人生日都給錢,春節前都拉著兩位老人買新衣服。現在每週打個電話問問情況,不需要週週必須回家了。

儘管有很多很多不如意,看到老父親健康快樂,多活幾年,我們覺得還是值得的。這是我家的情況。我們村老人想找老伴的,孩子們基本都同意的。過的好合得來,就好些,也有不好的,我同村同學父親再婚後春節都是旅遊團了。

孩子們不能天天陪伴老人,支持老人再婚算孝順吧?


花自香17


不是所有的子女都反對老人再婚,比如我老公的兒女就堅決支持他們的父親再婚,甚至是我要求離婚和他的子女談了倆次,他們都不同意,希望我們繼續走下去,當然他們知道他父親的每一分錢都是他們的,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與他想識於2004年,如今已走過了近十四個春秋,我是城裡的下崗工人,離異,他是一名鄉村小學教師喪偶,當時我四十歲,他長我近九歲,他脾氣性格極好,能吃苦耐勞,他有一子一女,女兒十六歲,兒子十三歲,我女兒八歲,他對孩子特別好,從未打罵過自己的孩子,經過半年的交往,我就毫不猶豫地嫁給他了!因為我已下崗,他還在工作,所以我帶著女兒去了他家!

因為我奶奶家在農村的緣由,我喜歡農村的生活。農村孩子上學早,他是住校,而我每天早晨五點半起床來,叫醒孩子,他們去上學,婆婆當時還在做一點小生意,我就幫著把婆婆做生意的擔子挑到街上,然後回家來打掃衛生,每天擔八擔水,因為家裡還餵了六頭壯豬,把水缸挑滿,桶裡裝滿四桶,擇菜洗菜做飯,十點半左右他和孩子們回家來吃飯了,飯後稍微休息一會兒,12:30他們又去上學了,我就在家做家務,以及準備下午飯。公公年近九十,我每天都給他打洗臉水倒尿盆,他對我也特別好!因為八口人吃飯,用大鐵鍋煮飯,因為我在老家煮過,我會煮,公公以為我不會煮,教我,我慊虛地學習,家裡沒有太陽能洗澡不放便,我就拿出三千元錢要老公裝太陽能熱水器,沒有洗衣機我就把我家裡的搬到他家,每次我洗衣服,頭天我就告訴公婆,每次都是洗全家人的,我給他的孩子買衣服都是買最好的,用我的錢,裡裡外外的都買,一點都不計較,結婚時所有床上用品都是我買的,把我僅有的那點下崗補助幾乎用盡了。

可是婆婆從來把我們都當外人,特別是吃點東西總是藏著掖著,生怕我們吃到,因為女兒從小在城裡長大,從來不缺吃穿,開始女兒什麼都不愛吃,半年後女兒饞了,願意吃了,婆婆就不待見了,什麼都罵,甚至是說屎好吃讓我女兒去吃屎等等,女兒八歲讀三年級學習好,班裡選三篇作文被選到了,婆婆不行了,也要罵,她的孫子晚飯吃了倆大碗,她說吃少了,給他吃了三棵十全大補丸,結果孩子便秘,可以十幾天不上學,我的孩子頭天晚上涼著了一下胃,早上起來吐了倆口,仍然去上學,婆婆不高興了,什麼歹毒的話都罵出來,因為城裡長大,從小沒有聽到過,也不會罵,一句都不會回她。然而去山裡田裡幹活他的孩子都不去,家裡買了柴,要搬上樓,他的孩子一隻手拿一塊,拿二塊就上樓,我的女兒一抱四五塊的拿,我更是一抱十塊八塊的拿。過年了,大年三十,婆婆是賣醃菜的,早早的就賣完了,以前是賣完就回家來做飯了,因為我和老公賣春聯,一直賣到天黑,那天婆婆就是不回家來做飯,回家來我看到他的弟弟站在樓梯口,叫他的孩子上他家去吃飯了,而我的女兒餓的直哭,我到小賣部給她買了一包方便麵幹吃,我們隨便熱了一點冷飯吃了,就過年了。大年初一,早上起來煮湯圓吃,我吃不來,婆婆告訴我,我們只吃湯圓不吃飯,女兒吃了一小碗,我熱了一碗冷飯,老公知道他母親不捨得給我們吃,就對我說,走我們回城!這時婆婆說我們煮肉吃了,我們驅車二個多小時回到了城裡的家!這是我唯一的一次在他家過年。

後來分鍋吃了,婆婆分給了我一頂點的醃肉,我回家了一趟,婆婆又給拿走了。其實每當學校放假,女兒回到城裡的家就不願去鄉下,八歲的孩子,每次都哭的非常傷心,哄了又哄,才去的,在他家雖說是一年,除開假期,最多在了十個月,我付出了全部的熱情與金錢,我給女兒轉學了,我們回了自己的家!後來他的女兒因為初中畢業沒有繼續唸書了,代了倆年的課,也到了城裡,父女倆每月給我生活費250元,差不多有七八年!他讓他的女兒每月交給我一百元,她都不願意,煮過幾次飯,掃把都沒拿過,後來,她嫁了,我給了她1066元的紅包,以及我在天安門城樓下買的一套套娃和一掛平安結,追著的告訴她:孩子,你要幸福!和某某要好好的過!2014年,我的女兒高考,他的女兒早早的就來了,推開門,唯一的一句話就是:某某(女兒小名)高考掉了啊!特別加重語氣“掉了啊"!願來和她奶奶一樣的心!後來,我知道了,她的兒子三歲了,她從來沒有單獨給孩子洗過一次澡,從未給公婆煮過一頓飯,婆婆還給她洗衣做飯,從未下過田上過山,從未掐過一根草,這也是當初她奶奶在世時對男方家提的唯一條件。當然,她的老公是退伍兵會做洗衣做飯,會給孩子洗澡!我的女兒考上大學,他給了1006元,女婿給了六百元,他家生孩子時,我悉數奉還了!

儘管我是下崗工人,可是我從來都是自強自立,從來沒有打算要靠任何人生活,我上午擺地攤,下午到一家單位做清潔工,我曾有過三套住房,後來,因為母親年邁,女兒考起大學,我以低於市場價六萬的價格賣了給老公一套,而且還是分期付款,每年付給我二萬元,過戶給他後,他又用住房公基金貸款又買得一套,給他的孩子住著一套,租了一套,他住我的房子!

現在,他退休了,因為父母過世了,孩子倆個的都在城裡了,我們在城裡生活,住我的房子,他近七千元的工資,除開每月給我一千元的生活費以外,米線、包子都捨不得買給我吃過一次,也沒有穿過他的一寸布,他不會做任何的家務,而且看見我生意好,和我做同樣的生意,當然,賺的分分釐釐錢都是他兒女的,與我無關!所以,我想離婚,並且願意給他二萬元的補償,而他卻不願意,他的兒女更是百分之二百的反對!


沁月14


潘衛霞律師觀點:老人再婚自主,但一定要把財產繼承等身後事處理好。

潘衛霞作為一名專職婚姻家庭律師,最基本的理念是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所以,老人是否再婚, 原則上由老人自主,兒女不能橫加干涉,比如,我母親已過世,如果父親想再婚,我完全贊同並且支持,同時,我也一定會在他們婚前,給他們講清楚再婚的利害關係,各自的權利義務,簽好婚前協議,並要求他們各自訂好遺囑。把各自的財產處理好。

這是再婚老人對子女和後老伴最基本的責任。

先說一個老人再婚的故事吧。我所在城市青島,一位70歲的老人,與一位當年援疆的大媽匆匆結合,僅過了半年,大媽即返回新疆,再不回來。老人陷入連婚都離不了的尷尬境地。老人名下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時值300多萬,只有一個女兒。一旦老人有個三長兩短,這個有名無實的後老伴會不會回來要求繼承?她即便不要,也不大可能麻溜地配合繼女辦理繼承。

您說這個女兒會不會反對父親再再婚?

好在後來,經律師努力,法官進行了缺席判決,為老人解除了婚姻關係。

再說一個繼承的故事。我代理的繼承糾紛案件,一部分是兄弟姐妹之間,另一部分就是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生父母子女間的繼承糾紛也有,但極少。何也?利益之爭唄。生父母的財產,最終都會留給子女,所以,很多家庭都是兩個老人都去世以後再分割遺產,很少有一個老人去世就急火火分房子分錢的。

但繼父母子女不行,因為,繼父或繼母一方的財產份額,將來是否會留給繼子女,不好說,或者說這種可能很小。所以經常會發生生父母一方屍骨未寒,繼父母子女就對簿公堂的現象。

有這麼一對再婚夫妻,雙方各有前婚子女一名,男方名下有房產兩處,一套是與前妻離婚時分割而來的個人財產,另一套是再婚後從父母那兒繼承到的財產。但沒立遺囑。雙方結婚兩年後,男方即意外去世。名下房產加現金總值一千萬元。

現男方兒子已把繼母告到法院,說房子和錢全是父親這頭積累的,要求少分給繼母財產。繼母當然堅持要自己的法定份額。

這個兒子如果考慮到有今天,當年一定會堅決反對父親再婚的。

所以,潘律師的意見是,老人再婚應自主,但如果不想配偶和子女在自己身後發生紛爭,就一定要提前把財產規劃好,該隔離的先隔離,想留給誰的,提前立好遺囑。

同意的,請點個贊吧!關注潘衛霞律師,在捍衛正義的路上,你我同行;分享法律和思想的點滴,你我同在,感謝您的閱讀,祝新春快樂!


潘衛霞律師


我有發言權,說起來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啊!

媽媽只有64歲就癌症走了,我們還沒有從悲傷的陰鬱中走出來,父親就流著眼淚說,我要給自己找個老伴!

作為最愛媽媽的女兒,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可是,把爸爸接到我家裡,他天天和我作對,不是說我做的飯不好吃,就是嫌棄我家孩子淘氣。我每天辛苦奔波,還要承受巨大的心裡壓力。可是哪知道已經有人給父親介紹好了老伴,而且還悄悄見了面!

我內心是反對的,因為媽媽一生節儉善良,父親霸道,可是我已經管不了父親了,他將自己的存款大部分花在了那個女人身上,雖然她比媽媽醜,比媽媽懶,比媽媽精明算計。可是,父親被劇烈的孤獨打敗了。我從強烈的反對到給父親講道理,但還是沒有攔住他。

父親再婚後,過得並不好,那個女人除了問他要錢,並不好好照顧他。我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可是,又不能天天跟著他們。

去年,花完了父親的存款,父親忽然腦溢血,不能自理。那個女人無情地回了自己的家,再也沒有來看望過父親。

我想流淚,我想媽媽。



小冰兒


並不是所有子女都反對,而是大多數子女不贊成。

表面上看兒女不贊成的理由有很多。

歸根結底不贊成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錢;二是因為感情。

比方說,我隔壁家的老伯前幾年沒了老伴。

雖然老伯有兒女,但是兒女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不能時時陪伴在身邊。

他很孤獨,一直想找個伴陪他說說話。後來,這位老伯就跟照顧他的保姆好上了。

兒女堅決反對。老伯表面上看接受了兒女的意見,實際上他很聽保姆的話,瞞著兒女跟保姆結婚了。

過世後,兒女才發現自己的老爹跟保姆領了結婚證。

按照法律,保姆不僅要跟自己分遺產,還牽扯到了給保姆養老的問題。真是憑空多了麻煩和包袱。氣得這幾個兒女都罵死去的老爹糊塗。

財產分配和養老問題,是兒女不贊成的首要因素。

很多兒女不願意承認父母再婚的對象是自己的家人。他們認為憑什麼要把父母辛辛苦苦掙下的家業分給外人呢?這不是讓外人撿便宜嗎?

在這種思維下,反對父母再婚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些子女反對,倒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感情。在感情上,他們接受不了另一個人。

有個女同事,40歲的時候得癌症死了。她死了大概半年左右,別人就給她老公介紹了一個對象。

這位同事的女兒正在上高中。當這個女兒看到爸爸和另一個女人甜甜蜜蜜的樣子,女兒就爆發了。

女兒把媽媽的照片擺在每個房間。當著所有人的面,罵她爸爸沒良心,媽媽剛死半年,你又找對象。

女兒鬧得天翻地覆,也不去上學了,也不吃飯,就是整天在家哭,直鬧到她爸爸妥協,答應她再也不會找對象。

所以,老人再婚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為了家庭和睦,建議老人再婚之前一定要跟兒女商量好。

爭取得到孩子們的理解和支持,解決好財產和養老方面的後患。只有這樣,整個大家庭才能和和美美。


我是柳柳很忙,您身邊的教育專家、心理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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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問題可以發私信給我,願意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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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很忙


第一、因為子女都怕財產再分割吧,本來自己的爸爸或媽媽在其百年後,剩下的財產,無論是房產、存款、股票,還是金貨、首飾抑或傳家寶,一般都是留給自己的子女(大多數都還是獨生子女)。但是如果老人再婚了,自己的爸爸或媽媽多增了一位配偶,其新配偶往往自己也有一個家族,這樣原本有限的遺產,不專屬於自己了,如此,子女當然會捉急。

第二、因為子女怕再贍養一位老人吧,一般等到自己的父母有一方喪偶,活著的那位也步入老年人行列了,而作為子女也已經人到中年,所謂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還遭遇著中年危機。有可能送走自己的一位長輩,已經把自己弄得心力交瘁、財政緊張,但是自己不得不養精蓄銳,因為還有一位長輩的晚年,需要自己身心投入的陪伴。但是如果老人再婚,就又多了一位老人的晚年,需要自己付出更多的時間、財力、體力、精力、資源……雖然極有可能這位老人也有自己的子女,但是他(她)不做我新爸爸或新媽媽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其一旦有了這個身份,而且看在自己親生爸或媽的面子上,也必須贍養他(她)吧。但是說心裡話,做這些是真的很累很累的,還真的不一定是錢的問題。像第一種,也有存在雙方家庭都不缺錢的,或者如果可能事先做好財產公證,說不定這方面還構不成主要矛盾,但是說到要多照顧一位老人,且有可能還要多照顧一個家庭,這個“揹包”,是當代的子女不敢揹負的!

第三、因為結過婚的人往往並不看好婚姻中會存在什麼幸福美滿,所以喪偶或離異的老人們或許因為某種需求,雙方走到了一起,在交往的過程中還算比較滿意的,但是真的步入婚姻後,就和所有婚姻是一回事了。如今的子女能夠接納老人們交往著,但是不大會贊成再婚,這或許也是他們對婚姻的一種大徹大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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