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申報,增值稅發票,這6個問題,會計不注意,企業有風險

涉稅申報,增值稅發票,這6個問題,會計不注意,企業有風險

1、《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需要繳銷嗎?

納稅人跨區域經營活動結束後,應當結清經營地稅務機關的應納稅款以及其他涉稅事項,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填報《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經營地的稅務機關核對《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後,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人不需要另行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反饋。

2、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因原發票章重影,對方在該發票上加蓋一個發票章,這樣可以嗎?

可以。具體諮詢稅務機關。有些地方不行。

3、既有餐費也有住宿費,可以把餐費和住宿費開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嗎?

可以餐費和住宿費開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購買方收到發票認證後,將餐費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即可。

4、 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升級後,企業需要申報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紅利所得或者其他所得項目怎樣選擇報表?

系統默認只顯示了正常工資、全年一次性獎金、勞務報酬等常用所得項目,其他所得項目可在功能菜單【報表填寫】下的【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中,通過“管理表單”進行勾選。

5、網上申報附加稅之後導入失敗,提示重複申報,怎麼處理?

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增值稅零申報自動觸發附加稅費零申報,二是附加稅為定期定額,系統已生成定額清冊。可在歷史報表查詢模塊查詢確認是否已有申報信息,若已存在則無需重複申報。

6、納稅人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的所有進項稅,需要分期抵扣嗎?

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築服務用於新建不動產適用分期抵扣政策;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築服務用於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並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適用分期抵扣政策;不動產在建工程其他情形的進項稅額不需要分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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