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鐵路局調查男子高鐵「霸座」

济南铁路局调查男子高铁“霸座”

男子霸佔女乘客座位不肯離開

(視頻截圖)

法制晚報訊(記者 董振杰 實習生 李佳楠) 8月21日,在從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一名男乘客以“站不起來”為由霸佔女乘客座位,列車長和乘警勸說無果。視頻被髮到網上後,引發網友譴責。濟南鐵路局方面接受媒體採訪回應該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佈。

此外,8月23日,有網友“人肉”後爆料稱,男子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以下簡稱“社科院”)工作人員。對此,社科院給《法制晚報》記者作出正式回覆,經核實,“孫某非我單位工作人員”。記者獲悉,孫某為社科院2013級法學系法學理論專業研究生,已於2016年畢業。

事件

拒絕對號入座引眾怒

涉事男子發視頻道歉

8月21日上午,有網友發帖反映,在從濟南站開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遇到一名男乘客霸佔女乘客的靠窗座位,不願坐回自己的座位。網友提供的現場視頻顯示,乘務員問男乘客:“沒喝酒為什麼站不起來?”男乘客稱:“不知道”,並表示,到了北京南站也站不起來,需要乘務員幫助下車後找輪椅。網友看到視頻後,紛紛指責該乘客的不文明乘車行為,也有網友調侃稱,好心人可以給他捐把輪椅。

座位被佔的女乘客是一名剛畢業的女生,從濟南西站上車,而當事男乘客自己的座位與該座位僅隔著一兩排。最後,列車長和乘警勸導男乘客無果,將女乘客安排到商務車廂的座位,直到終點。

8月22日晚,高鐵“霸座”男子孫某錄製道歉視頻稱,對霸佔座位一事深表悔恨和自責,向當事人和全國人民表示誠摯道歉。孫某稱,自己的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德,保證今後不再犯此類錯誤,一定加強個人修養,提高個人素質,請全國人民給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高鐵“霸座”男子孫某也回應了這一事件。孫某稱,列車長過來之後完全向著她(被佔座的女乘客),自己就有點不理解,所以態度不太好。

回應

社科院:非工作人員

系13級研究生

對於孫某的道歉,網友似乎並不買賬。8月23日,有網友“人肉”出孫某的個人信息,甚至曝光了其支付寶賬號和個人電話。網友曝出的男子信息顯示,孫×,原籍山東,韓國某著名大學信息經濟學博士畢業,目前在社科院工作,單身,熱衷相親交友。

對於高鐵“霸座”男子孫某是否為社科院工作人員,《法制晚報》記者向社科院進行了求證。社科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經過查證,網上所列孫某姓名和原籍所在地無誤。孫某確為社科院2013級法學系的法學理論專業研究生,但在社科院沒有任何博士學籍信息,而工作人員中無論是正式職工還是外聘職工均無此人;查詢此前孫某在社科院所留就業信息,顯示為“回省待業”。

此外,有媒體求證網友爆料中的韓國某大學國際交流處獲悉,孫某確實是該大學的在讀博士生,但不方便透露其學制和所就讀專業信息。當談及其高鐵霸座行為是否對其畢業構成影響時,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該不影響。

調查

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

濟南鐵路局方面23日對媒體記者回應說,列車工作人員在處理該事件過程中的言行和應對方式得當,盡到應盡職責。“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佈。”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任戰敏律師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列車內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鐵路職工有權制止,鐵路公安人員可以予以拘留。”

任戰敏表示,當乘客購買車票後,就與鐵路部門存在運輸合同的法律關係,鐵路部門有義務保證乘客得到自己所選擇的座位。霸座男子的行為涉嫌影響乘車秩序。高鐵列車的乘務人員有義務協調溝通及時制止這種不文明的乘車行為,或者幫助乘客調整到其他席位。而乘警作為鐵路公安人員,可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對不文明乘車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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