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调查男子高铁“霸座”

济南铁路局调查男子高铁“霸座”

男子霸占女乘客座位不肯离开

(视频截图)

法制晚报讯(记者 董振杰 实习生 李佳楠) 8月21日,在从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以“站不起来”为由霸占女乘客座位,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视频被发到网上后,引发网友谴责。济南铁路局方面接受媒体采访回应该事件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如有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此外,8月23日,有网友“人肉”后爆料称,男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工作人员。对此,社科院给《法制晚报》记者作出正式回复,经核实,“孙某非我单位工作人员”。记者获悉,孙某为社科院2013级法学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已于2016年毕业。

事件

拒绝对号入座引众怒

涉事男子发视频道歉

8月21日上午,有网友发帖反映,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遇到一名男乘客霸占女乘客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网友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乘务员问男乘客:“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男乘客称:“不知道”,并表示,到了北京南站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下车后找轮椅。网友看到视频后,纷纷指责该乘客的不文明乘车行为,也有网友调侃称,好心人可以给他捐把轮椅。

座位被占的女乘客是一名刚毕业的女生,从济南西站上车,而当事男乘客自己的座位与该座位仅隔着一两排。最后,列车长和乘警劝导男乘客无果,将女乘客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

8月22日晚,高铁“霸座”男子孙某录制道歉视频称,对霸占座位一事深表悔恨和自责,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表示诚挚道歉。孙某称,自己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保证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一定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请全国人民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高铁“霸座”男子孙某也回应了这一事件。孙某称,列车长过来之后完全向着她(被占座的女乘客),自己就有点不理解,所以态度不太好。

回应

社科院:非工作人员

系13级研究生

对于孙某的道歉,网友似乎并不买账。8月23日,有网友“人肉”出孙某的个人信息,甚至曝光了其支付宝账号和个人电话。网友曝出的男子信息显示,孙×,原籍山东,韩国某著名大学信息经济学博士毕业,目前在社科院工作,单身,热衷相亲交友。

对于高铁“霸座”男子孙某是否为社科院工作人员,《法制晚报》记者向社科院进行了求证。社科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证,网上所列孙某姓名和原籍所在地无误。孙某确为社科院2013级法学系的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但在社科院没有任何博士学籍信息,而工作人员中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外聘职工均无此人;查询此前孙某在社科院所留就业信息,显示为“回省待业”。

此外,有媒体求证网友爆料中的韩国某大学国际交流处获悉,孙某确实是该大学的在读博士生,但不方便透露其学制和所就读专业信息。当谈及其高铁霸座行为是否对其毕业构成影响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该不影响。

调查

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济南铁路局方面23日对媒体记者回应说,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如有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

任战敏表示,当乘客购买车票后,就与铁路部门存在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所选择的座位。霸座男子的行为涉嫌影响乘车秩序。高铁列车的乘务人员有义务协调沟通及时制止这种不文明的乘车行为,或者帮助乘客调整到其他席位。而乘警作为铁路公安人员,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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