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對加多寶不與公司溝通擅自發表的聲明深表遺憾無奈

因為涼茶廠商加多寶的否認聲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79,中弘股份)與加多寶之間的所謂《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陷入重重迷霧。

8月28日晚間,中弘股份發佈公告稱,該公司與相關方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該公司及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弘卓業”)參與人為實際控制人王永紅和公司財務總監劉祖明,加多寶集團參與人為首席執行官黃偉清,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參與人為法人代表鄧伯淙。協議於2018年8月27日下午在香港中弘國際會議室簽署,協議簽署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此前一天的8月27日,中弘股份公告稱,中弘股份、公司控股股東中弘卓業集團與加多寶集團及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於2018年8月27日共同簽署了《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協議約定,一致同意由加多寶集團及前海銀誼資本對中弘股份、控股股東中弘卓業集團進行債務重組,以完善資本結構,調整產業結構方向,解決流動性困難和經營發展遇到的困境。

不過,8月28日早間,加多寶集團官網發佈聲明稱,加多寶集團從未與中弘股份、中弘卓業,以及深圳前海銀誼資本簽署過《經營託管及債務重組協議》,對於協議所述內容完全不知情。聲稱從未對黃偉清出具任何授權,且中弘股份在公告中對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財務數據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這引發輿論譁然。

對此,中弘股份在8月28日晚間的公告中稱,協議在各方見證下籤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簽章的部分經協議各方同意以傳籤的方式進行,公司認為協議的簽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根據加多寶集團提供的委任書,加多寶集團實際控制人陳鴻道先生委任黃偉清先生為加多寶集團首席執行官,黃偉清先生負責加多寶集團對外一起事務。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財務數據由加多寶集團提供給公司,公司已在公告中如實作出披露。

中弘股份還在一份澄清聲明中表示,對於加多寶集團不與公司溝通擅自發表的聲明深表遺憾和無奈。經瞭解,加多寶集團後續不排除繼續發表其他聲明,對此公司將積極關注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進行澄清說明。

此外,中弘股份還宣佈,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將於8月29日開市時復牌。

8月28日,中弘股份開盤漲停,隨後盤中臨時停牌。

需要指出的是,中弘股份股價已經連續10個交易日低於1元,如果這種情況再持續10個交易日,該公司將面臨退市風險。

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弘股份”)於 2018 年 8月 28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18】第 174 號,以下簡稱“關注函”),公司董事會相當重視,根據關注函的要求,公司進行了認真核實,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問題一、詳細說明你公司及相關方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過程、各方出席人員姓名及職務,並核實協議簽署過程、協議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加多寶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加多寶集團”)的聲明核實公司披露的《關於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公告》及所涉事項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回覆如下:公司及相關方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公司及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弘卓業”)參與人為實際控制人王永紅先生和公司財務總監劉祖明先生,加多寶集團參與人為首席執行官黃偉清,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參與人為法人代表鄧伯淙。協議於 2018 年 8 月 27 日下午在香港中弘國際會議室簽署,協議簽署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在《關於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公告》中已對協議內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並充分揭示了相關風險,目前不存在應補充說明的其他情況。

問題二、你公司披露的《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顯示,加多寶集團一方的授權代表為黃偉清。請你公司說明黃偉清在加多寶集團的具體任職及與加多寶集團的關係情況,你公司在簽訂協議時是否要求黃偉清提供加多寶集團的授權委託書,如有,請你公司補充報備;如無,請公司說明上述協議的法律效力。請公司律師發表意見。

回覆如下:委任書顯示,黃偉清先生為加多寶集團首席執行官,負責加多寶集團對外一切事務,公司認為黃偉清先生有權利代表加多寶集團簽署上述協議。公司將聘請律師就《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法律效力出具意見。

問題三、就你公司披露的《關於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公告》及加多寶集團聲明應核實說明的其他情況。

回覆如下:加多寶集團於 2018 年 8 月 28 日發表聲明,否認簽署了《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聲稱從未對黃偉清先生出具任何授權,並聲稱公司在公告中對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財務數據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公司作出說明如下:

1、協議在各方見證下籤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簽章的部分經協議各方同意以傳籤的方式進行,公司認為協議的簽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2、根據加多寶集團提供的委任書,加多寶集團實際控制人陳鴻道先生委任黃偉清先生為加多寶集團首席執行官,黃偉清先生負責加多寶集團對外一起事務。

3、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財務數據由加多寶集團提供給公司,公司已在公告中如實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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