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旧楼加装电梯已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33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的提案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羊城派记者 张闻 通讯员 郑静

今年1月,佛山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召开,政协委员就多个市民热议话题提交提案。近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协了解到,有多个提案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复,占提案总数大约50%。其中,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回应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已经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该局将对加装电梯立法进行筹备,并在立法中探索加装电梯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

在政协委员提案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多位政协委员关心的话题。本次“关于推进我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五案合并)”由33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建议”指出,2017年11月,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牵头修编了《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及《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程》并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但部分条款使得加装电梯比以前更加困难。

建议指出,新《办法》将原“专有部分占该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业主同意”改为“共用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总人数 2/3 以上业主同意。”这一条的设置使得共用宗土地内住户数量众多的楼房加装电梯几乎无法实施,使得征求宗土地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几乎不可能实现,建议取消此条款;保留“专有部分占该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业主同意”条款,增加“附条件的业主双重多数决”规则,同时附带某种条件。

此外,“电梯井与拟加装电梯的建筑物外墙(不含阳台)距离不宜超过2米(若结构要求可适当放宽)"设定可能脱离佛山市实际,建议不刻意强调连廊长度。

对此,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回复称,关于“共用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总人数2/3 以上业主同意”事宜,《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实施过程中,由于加装的条件过于宽松,引起群众的纠纷,也引发了多宗诉讼案件。因此,《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在加装条件中增加了“共用宗土地的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从而减少群众因加装电梯问题引发的纠纷。

而关于“必要面积”及“连廊长度”事宜,因建筑布局、加装电梯方案等现场情况千差万别,当事业主诉求各有不同等综合因素影响,且社会对通风、采光的距离界定和对日照的规定来界定是否明显影响异议方切身利益,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制定补偿原则、利益平衡机制,设立评估机构仍需时间研究,评估其可行性。

该局回复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已经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该局将充分利用未来的一年的时间对加装电梯立法进行筹备,并在立法中探索加装电梯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

来源|羊城派

题图 | 羊城晚报资料图(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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