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街頭,救命120竟變「傷人」120?!

信阳街头,救命120竟变“伤人”120?!

點擊上方“民生信陽” 可以訂閱哦!

救護車拉著警笛,風馳電掣,飛速急駛在道路上,承擔著救死扶傷、搶救生命的職責,給人以生的希望。法律也賦予執行緊急任務的120車輛特別通行的權利,比如闖紅燈、逆向行駛、併線、調頭、超速等,但這些特別通行的權利,都是在120司機確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然而,最近信陽街頭上演了驚心一幕......

2018年8月16日中午,信陽市平橋區洋河中心衛生院專職120司機呂X成,參加聚會時大量飲酒,後回單位值班待勤。當日15時40分許,呂X成接到指令,120需要出勤執行緊急任務。隨後,呂X成迅速駕駛豫S**120(洋河中心衛生院專業120救護車),上路行駛,前去執行緊急任務。當救護車行駛至洋河鎮東大街路口路段時,與行人胡X榮發生碰撞,致行人胡X榮受傷倒地。救護車人未救到,卻先傷一人。隨後,群眾及時報打110報警。

信阳街头,救命120竟变“伤人”120?!

接警後,信陽市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迅速趕到洋河鎮對現場進行勘查、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將120駕駛員呂X成帶至醫院抽血待檢。

8月17日,根據血醇檢驗報告,呂X成血液裡的乙醇含量為179.1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

信阳街头,救命120竟变“伤人”120?!

信陽市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於8月17日對其刑事立案偵查,8月20日對其刑事拘留,目前,羈押在市第一看守所,該案還在進一步的偵辦中。

信陽交警提醒

無論是救護車、消防車,還是摩托車、電瓶車,國家法律都沒有賦予司機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的權利,若違反,一律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