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街头,救命120竟变“伤人”120?!

信阳街头,救命120竟变“伤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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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拉着警笛,风驰电掣,飞速急驶在道路上,承担着救死扶伤、抢救生命的职责,给人以生的希望。法律也赋予执行紧急任务的120车辆特别通行的权利,比如闯红灯、逆向行驶、并线、调头、超速等,但这些特别通行的权利,都是在120司机确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然而,最近信阳街头上演了惊心一幕......

2018年8月16日中午,信阳市平桥区洋河中心卫生院专职120司机吕X成,参加聚会时大量饮酒,后回单位值班待勤。当日15时40分许,吕X成接到指令,120需要出勤执行紧急任务。随后,吕X成迅速驾驶豫S**120(洋河中心卫生院专业120救护车),上路行驶,前去执行紧急任务。当救护车行驶至洋河镇东大街路口路段时,与行人胡X荣发生碰撞,致行人胡X荣受伤倒地。救护车人未救到,却先伤一人。随后,群众及时报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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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信阳市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洋河镇对现场进行勘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将120驾驶员吕X成带至医院抽血待检。

8月17日,根据血醇检验报告,吕X成血液里的乙醇含量为179.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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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于8月17日对其刑事立案侦查,8月20日对其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市第一看守所,该案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信阳交警提醒

无论是救护车、消防车,还是摩托车、电瓶车,国家法律都没有赋予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权利,若违反,一律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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