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CEO未致歉」上熱搜 網友直呼程維站出來道歉

未來網(www.k618.cn 中央新聞網站)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趙亞超)今年5月6日,一空姐在搭乘順風車途中被害。8月24日,溫州樂清一20歲女子乘坐滴滴順風車被殺害。

短短三個月間,滴滴順風車發生兩起命案,安全事故接二連三。對於溫州樂清滴滴司機殺人案,在滔天的民憤面前,滴滴接連發布兩封道歉信,下線了順風車業務,而且還將順風車業務總經理黃潔莉和客服副總裁黃金紅一併免職,承諾“無論法律上平臺是否有責,以及應當承擔多少責任,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但遺憾的是,一直並未見滴滴CEO程維、總裁柳青等高管發聲致歉,公眾對這樣的救火行為也並不滿意。

記者就發現,今天“滴滴CEO未致歉”甚至已經登上了百度實時熱點榜單。

“滴滴CEO未致歉”上热搜 网友直呼程维站出来道歉

“作為老總,一句道歉的話都不說嗎”、“程維,你欠受害者及公眾一個道歉”“快點出來承擔責任”。同時滴滴CEO程維微博下也炸了鍋,網友紛紛讓其出來道歉。

滴滴CEO程維微博留言截圖

同時滴滴總裁柳青微博下同樣有網友發出滴滴高管出來致歉的聲音。

滴滴總裁柳青微博留言截圖

但尷尬的是,高管遲遲未出面致歉,滴滴出行官方微博5月10日發佈的空姐被害案致歉聲明目前卻悄無聲息的不見了。

“滴滴CEO未致歉”上热搜 网友直呼程维站出来道歉

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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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安全事故接二連三,公司聲明先發後刪,公司高管也未出面致歉,公司的整改誠意和行動體現在哪裡?

對此,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趙軍對記者表示,關於滴滴,我覺得最大的問題不是平臺技術,而是工作態度和運營理念。對安全隱患不敏感,對客戶的緊急求助和投訴不重視。另外“三倍賠償”對於這種極端小概率事件的處理是最“經濟”的。這就引申出了一個重要的制度建設問題,在這一領域引進並落實懲罰性賠償,提高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可謂迫在眉睫。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夏學民也表示,滴滴出行對順風車業務一關了之的做法,屬於臨時性緊急措施,目的應該是加強內部管理,改善業務流程 ,尤其是要補上安全防控機制。如果一關了之,今後不再提供此類服務,那就是因噎廢食之舉。而且滴滴出行並不是一家普通的互聯網公司,它已成為一個全國性互聯網約車平臺,涉及數億用戶的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滴滴出行必須深刻吸取血的教訓,接受法律處罰、經濟制裁和道德譴責。以此為契機,用技術手段補上安全漏洞。

受害人能否起訴滴滴公司?法律層面來看,滴滴公司會面臨怎樣的處罰?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高豔東告訴記者,無疑網約車平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首先,對於因沒有及時處理投訴而造成的損失,平臺應當按照有關民事賠償的法律規定,切實履行。其次,平臺也應當承擔違反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的而應負的法律責任。最後,平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互聯網企業經營的安全底線。若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並且收到司機行為不當的投訴,平臺理應及時受理,暫停派單並調查核實。滴滴公司卻漠視安全管理義務,情節嚴重,有可能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此外,平臺還應當承擔道德責任,向被害人及社會公眾致歉,做出整改承諾,並採取多種措施彌補已經造成的傷害。

而對於網約車平臺應建立怎樣的出行安全保障機制?在高豔東看來,就網約車司機的准入門檻而言,除了“三證驗真”“人臉識別”等最為基本的審核,平臺還應要求司機提供犯罪記錄證明等信息作為授予“網約車司機資格”的參考信息。建立司機信用記錄制度,在申請成為網約車司機時,必須提供相關的信用證明。在司機獲得資格後進行監管,定期為主,抽查為輔,再次審核司機資料。 其次,就保障乘車安全而言,平臺一要完善軟件的安全保障功能。借鑑其他軟件,配備一鍵報警功能,乘客在察覺到自身至於危險境地時,按下該鍵即可聯繫公安部門同時提供位置信息。此外,還要完善好公司內部緊急信息處理機制,設立緊急事件處理方案,開展緊急事件應對專項培訓,確保事件發生時,得以第一時間妥善解決。最後,完善信用評價機制和記錄。及時受理乘客投訴,根據乘客的投訴、評價等信息,重新審核司機資格並處理。

夏學民也表示,滴滴出行手機app應內置110報警功能鍵,乘客或司機遇到危急情況可以一鍵報警。滴滴出行平臺自動向公安110平臺,發送車輛位置信息、牌照號碼、駕駛人和乘客個人身份信息,以便公安民警第一時間就近出動。夏學民建議,滴滴出行app增加人臉識別功能,乘客上了某輛車,對司機進行刷臉,當然司機也可以對乘客進行刷臉,雙方互相確認身份。人臉圖像也一併傳送或鏈接至公安監控平臺。這樣的信用機制和安保機制,確保司乘雙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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