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全市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衡阳县交警大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
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将为期两个月,本次专项行动严查“三驾”、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行为。
农村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六个严禁”具体如下:
(一)严禁“三驾”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违法载人
公安交警部门以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为重点,联合乡镇政府、农机部门开展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法载人的拖拉机一律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对在工程作业中使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三)严禁非法营运
交通运管部门以面包车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涉嫌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四)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
农机部门严把拖拉机注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的拖拉机,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农机部门联合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对无牌、达到报废年限、逾期未检验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从严处理。
(五)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县级道安委牵头组织对辖区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无牌、报废机动车辆,督促车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顶格处罚。
(六)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
市、县道安委牵头组织开展摩托车 “戴帽工程”宣传劝导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督促驾乘人员配备头盔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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