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紀實-「黑幫教父」勢盡人亡

“黑巨星”的隕落

2003年12月22日上午8點30分,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國家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對一起普通刑事案件進行再審。

這天,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劉湧案件審訊的法官、法警全部被放一天假,由清一色的“御林軍”——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所替代。審判長由審判過胡長清案和成克傑案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南英擔任,其他審判人員有:最高人民法院審監庭副庭長高貴君、審監庭審判長沈秋媛、刑一庭法官杜偉夫、審監庭法官馬盛平,都辦過轟動全國的大要案。被告人劉湧的妻子和哥哥在劉湧辯護律師的陪同下進入法庭。法庭內外的氣氛異常緊張。

從9點30分左右,大批的錦州市民和個別對劉湧崇拜的“小兄弟”,以及從全國各地提前趕來的記者們,紛紛向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聚集。大家三三兩兩交頭接耳地小聲議論著。二審法院在二審時以不能排除刑訊逼供為由將劉湧從死刑改判為死緩後,誰都知道只要劉湧不死,隨時都有可能捲土重來。

中國大案紀實-“黑幫教父”勢盡人亡

10點04分,法庭上劉湧的妻子已經明顯地焦慮不安,劉湧哥哥的情緒也分外煩躁,不時地悄悄通過手機和外面秘密聯絡著。雖然一種不祥的預感已經把他們高度緊張的神經摺磨得苦不堪言,可他們還是期望能夠出現“奇蹟”,盼望能夠再次把劉湧從鬼門關裡“搶”出來。

然而,這次“有錢能使鬼推磨”的奇蹟沒能再次降臨到“教父”的身上,他不得不提前結束他呼風喚雨、一手遮天的黑色帝國“教父”的生涯。法庭最後一致認定再審被告人劉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判被告人劉湧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以上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

宣判結束以後,由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對劉湧執行死刑。當劉湧在法院的一間屋子裡再次見到妻子和哥哥時,這位在瀋陽曾經讓人談虎色變的黑幫“教父”非常理智地向妻子和哥哥話別,妻子趴在劉湧身上泣不成聲。劉湧默默地抽了兩支香菸,喝了一口白酒,還讓哥哥為他在腳鐐上放了一塊買路錢。

在前往殯儀館的路上,有十幾輛掛著瀋陽、大連、北京、葫蘆島牌照的豪華轎車停在路邊,車上都掛著醒目的白花。誰也搞不清楚這些車的主人是誰,一直高度關注此案的劉湧的親朋好友至少開來六輛奔馳。在通往錦州殯儀館的路上,沿路軍警戒備森嚴,每隔50米就有一個武裝警察站崗。除了劉湧的妻子被允許跟隨車隊共同前往殯儀館外,其他家屬一律不允許尾隨車隊前進。

11點14分,隨著淒厲的警笛和閃爍的警燈,數十輛警車風馳電掣地押解著劉湧來到錦州市殯儀館,11點34分,劉湧從一輛白色麵包車裡被抬上了另外一輛死刑執行車。這是一輛耗資40多萬元的死刑執行車,車內設備非常先進,可以通過電纜將執行現場實況同步傳輸在殯儀館一間休息廳內的大屏幕上,最高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些領導在此監督執行全過程。當執行人員將一針致命的藥物準確地注射進劉湧的體內時,劉湧非常配合,顯得十分鎮定,一言不發,劉湧的妻子則傷心地號啕大哭起來。一小會兒,這位曾經在中國遼寧省瀋陽市不可一世的黑幫“教父”慢慢地閉上了眼睛……

“黑色帝國”的構建

住在瀋陽市和平區麗景城市花園D座11樓2號的劉湧,出生於1960年(實為1958年)11月30日,漢族,初中文化。劉湧小時候曾獲得過遼寧省少兒仰泳100米、200米冠軍。在天津某部隊服役時候的劉湧,也曾是一名合格的解放軍戰士。復員後轉業到瀋陽市紡織品公司當一名普通的司機,後調為計劃調撥員。1982年,在改革開放最早的年代,劉湧主動放棄公職開始下海經商。他先後開過飯店、倒賣過時裝、開辦過羊毛衫加工廠、承包商場專櫃賣過家電,還與港商合資創辦過皮革廠等,但始終沒有形成什麼氣候。

中國大案紀實-“黑幫教父”勢盡人亡

一次偶然的事件徹底改變了劉湧的人生道路。1992年7月,孫樹鵬這位當時在瀋陽小有名氣的人物,在劉湧家和劉湧因瑣事爭吵了起來。當時劉湧一位剛從監獄出來沒多久的小兄弟吳靜明拿出自制火槍,朝著孫樹鵬就是一槍。事後,孫樹鵬因恪守道上的“遊戲規則”而沒去報案,劉湧出面賠了孫樹鵬一筆醫藥費擺平了此事。正是從那時開始,瀋陽道上的“英雄豪傑”們開始對劉湧刮目相看了。

1992年10月6日,當時已經在瀋陽“黑道”頗有名氣的劉湧,為了給另外一位“黑道”上自己“罩著”的兄弟出氣,率領幾名出手兇狠的手下,持軍刺、五連發獵槍在某飯店追砍張少波,驚慌失措的張少波向當時正在飯店吃飯的瀋陽和平區公安分局某派出所的副所長劉寶貴求救,劉寶貴一邊鳴槍示警,一邊舉槍命令追趕的人們放下武器雙手抱頭站好。劉湧一夥見只有一個警察,沒把劉寶貴當回事,一直衝在最前面的劉湧抬手一槍將劉寶貴擊倒,“黑槍”擊中劉寶貴右髖部。當劉湧冷靜下來後,他害怕了,他知道這回捅大婁子了,隨即帶領手下倉促逃往外地躲避警方的追捕。劉湧的父母十分溺愛這個並不爭氣的兒子,為了讓兒子免除牢獄之災,他們不惜拉下老臉,親自前往醫院給劉寶貴當面賠禮道歉,再三表示希望能夠私了,並且答應給劉寶貴一筆可觀的經濟補償。劉湧的父親在臨走的時候還硬將1萬元“慰問金”塞給劉寶貴以示誠意,劉寶貴隨後將錢如數上交了組織。劉湧的父親不但在瀋陽公檢法系統有著廣闊的人脈資源,而且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退休前曾長期擔任瀋陽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還是毛遠新案、“亨得利”鐘錶店搶劫案、“5·5”劫機案、呂海鷹反革命殺人集團案等諸多有深遠影響案件的審判人員。

沒過多久,許多當時瀋陽公檢法系統的“重量級”人物都出面為劉湧說情,並且開出了給劉寶貴100萬私了的豐厚條件,但還是被劉寶貴斷然拒絕了。時任瀋陽市公安局局長常緒武、主管刑警副局長韓廣生對劉寶貴被劉湧槍擊致傷一案非常重視,曾抽調出大量警力多次實施對劉湧的抓捕。但由於劉湧一夥當時在瀋陽警方也有一張非常過硬的關係網,消息很“靈通”,再加上劉湧反偵查能力較強,公安機關的幾次抓捕行動都因走漏了風聲而未能奏效。直到1994年,警方在廣州將劉湧抓捕後才將其押解回瀋陽。1995年劉湧通過向部分偵辦該案的有關人員行賄,獲得了取保候審,直到1997年初,竟然經“三長會”(公安局長、檢察長和法院院長)研究決定撤案。劉湧被解除取保候審,無罪釋放。劉湧開槍打傷派出所副所長的事件當時在瀋陽影響很大,這也成了劉湧在黑道上“揚名立萬”和登上瀋陽黑社會“教父”寶座的資本。正是從這個時期開始,劉湧一方面積極收編黑白兩道人馬,還為“小兄弟”們配備了9支槍,購買了26把匕首、砍刀。孟祥龍(原瀋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警察、劉湧小時候的鄰居,與劉湧關係過硬,頭腦靈活、經驗豐富,在劉湧團伙中扮演“軍師”的角色)、朱赤(原瀋陽某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隊長)、房霆(原瀋陽公安局某分局刑警)、劉軍(劉湧親弟弟,原瀋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探長)、吳靜明(別名吳明,兩勞人員、兇狠詭詐,是劉湧“四大金剛”的頭號人物)、宋建飛(劉湧大哥的內弟,兩勞人員、兇狠殘暴。是劉湧身邊“四大金剛”中僅次於吳靜明的二號人物)等來自不同階層和勢力的人的介入,更加鞏固了劉湧在瀋陽黑幫作為“教父”的江湖地位。

“教父”本色

1995年初,在劉湧的“乾媽”——原瀋陽和平區勞動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高明賢和原局長凌德秀的“熱心”幫助下,劉湧“戰略性”地承包了該局下屬的中華商場。

1996年,高明賢、凌德秀先後找到區有關領導,以勞動局黨總支的名義,推薦劉湧為和平區政協委員,劉湧出人意料地當選了。

1997年12月,高明賢、凌德秀故意隱瞞了劉湧曾因槍擊劉寶貴一案被公安機關羈押的重要事實,正式向瀋陽市人大常委會推薦劉湧為人大代表候選人,在劉湧的推薦表上是這樣評價他的:“劉湧將一個商場發展成一個企業集團,安置就業人員300多人,為振興和平區經濟做出很大的貢獻。思想先進、作風正派,具備人民代表的資格。”在高明賢、凌德秀的幕後積極“勾兌”之下,再加上原瀋陽市政協副主席、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致公黨遼寧省副主委瀋陽市主委焦玫瑰,讓劉湧當上了中國致公黨瀋陽市直屬支部主委作為劉參選人大代表的主要基礎,在有235名代表參加投票選舉的瀋陽市和平區人大會議上,劉湧以197票贊成票順利當選為第二屆瀋陽市人大代表。為了感謝“勞苦功高”的高明賢、凌德秀,劉湧先後以拜年的名義分多次送給高明賢、凌德秀人民幣共計8萬元。

1997年上半年,劉湧送給自己新認的“乾爹”、時任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後擔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劉實(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0年)人民幣20萬元。有了劉實這個在瀋陽炙手可熱的實權派“乾爹”後,方方面面的人們就更加懼怕劉湧了。同年11月,劉實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為劉湧辦理了赴美國的相關手續,讓劉湧陪自己一起去美國“考察”。在美國期間,劉湧又以“零花錢”的名義再次送給劉實3萬元美金。

中國大案紀實-“黑幫教父”勢盡人亡

1998年,時任瀋陽市和平區勞動局局長的姜新本在下屬企業百佳自選商場由集體企業轉製為民營企業的改制過程中,以“零買斷”的方式讓承包該商場的劉湧“突破性”地獲得了該商場的企業產權。商場改制後,雖然商場房產使用權仍歸勞動局所有,但劉湧再沒交納過一分錢的房產使用費。瀋陽黑白兩道都知道劉湧向來是一個“知恩必報”的人。果不其然,1999年5月,劉湧親自前往姜新本的辦公室看望,並一次性送給姜新本人民幣10萬元作為感謝。

1998年8月,劉湧請某著名相聲演員和時任瀋陽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的秘書王曉方吃飯,飯後劉湧通過王曉方轉送給馬向東2萬美元;1999年2月,劉湧又親自到馬向東的辦公室對其進行“勾兌”;同年4月,劉湧認為“溫度”還不夠,於是再次對馬向東進行直接“勾兌”。馬向東的辦事風格一向是“雷厲風行”。1999年4月20日,一份“瀋陽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文件”,將坐落於瀋陽市瀋河區中央路二段國有土地24009平方米、市場評估價值3.5億元的商業用地,以行政劃撥方式無償地劃給嘉陽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使用。同年12月,經馬向東批准,劉湧任董事長的嘉陽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免交“四費一稅”和國有土地出讓金等數千萬元的稅金。劉湧團伙從此進入“黑金政治”領域。

1999年5月,劉湧又到馬向東家送了2萬美元。再到後來,馬向東到澳門賭博時都隨身帶著劉湧的部下做保鏢。

劉湧有了馬向東這個靠山之後,瀋陽黑白兩道的人對劉湧都不得不刮目相看。

1999年上半年,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準備購買嘉陽大廈部分房產擴大營業網點。劉湧立刻出面,邀請負責此項工作的時任省農行營業部副總經理楊禮維等人赴香港考察,並以“零花錢”的名義送給楊禮維港幣5萬元。後由楊禮維提議,省農行“史無前例”地用在建工程款人民幣2000萬元先行墊付了購房款,使劉湧團伙的實力又一次得到跨越性發展。2000年1月,劉湧又在瀋陽浴樂城送給楊禮維美元5000元。

1999年春節後,瀋陽市政府將中街兩萬多平方米交給劉湧所在企業開發。中街128號三層樓屬於私人房產,房主穆廣志此前就與瀋陽土地局簽訂過使用該土地40年的協議,由於還在使用期內,穆廣志同意動遷,但要求劉湧在建成的大廈裡留一個門面,以便開店經營。“他長了幾個腦袋?給他錢,按棚戶區改造標準給!”劉湧聽了大為惱火。穆廣志隨即起訴瀋陽市土地局單方面撕毀協議,劉湧的另外一個重要關係人——原瀋陽市政協副主席、原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焦玫瑰(2001年10月10日,焦玫瑰因受賄罪、貪汙罪被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明明知道穆廣志的訴訟請求符合市中院立案條件,沒有理由不立案,他還是讓立案庭的辦案人員不給立案。穆廣志只好將案件狀告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書函形式指令瀋陽中院予以立案並作一審,焦玫瑰又遵照劉湧的“指示”將該案由瀋陽市瀋河區人民法院管轄變更為由和平區人民法院管轄。一個堂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無視國家法規,竟然對黑社會“教父”的無理要求不折不扣地照辦,這就在很大程度上讓劉湧團伙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劉湧先後送給焦玫瑰價值24萬元左右的財物。

劉湧取得中央路二段兩萬多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後,立即讓手下兇狠殘忍的“四大金剛”吳靜明、宋建飛、董鐵巖和李志國組成了“拆遷辦公室”。這支“武工隊”以“砸拆”的模式加快了拆遷的速度。

1999年4月,劉湧授意宋建飛、吳靜明儘快以“砸拆”暴力手段強行拆遷該用地範圍內的建築。同年5月14日上午,宋建飛等人拆遷至劉鳳江經營的中街大藥房時,與藥房職工發生衝突,劉湧聞訊後,立刻帶人迅速趕到現場。在劉湧等人的指使下,宋建飛等人衝進藥房,大打出手。《遼瀋晚報》以“中街大藥房白日遭遇歹徒”為題,對此進行報道,劉湧怕事情鬧大,影響嘉陽集團的社會形象,又多次派人恐嚇劉鳳江。劉鳳江因懼怕劉湧報復,被迫在《遼瀋晚報》上刊登之前的報道和嘉陽集團無關的聲明。

“砸拆”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嘉陽集團在很短的時間內建起了嘉陽大廈。嘉陽大廈的順利落成,標誌著劉湧在瀋陽的勢力進入了巔峰狀態。

1999年,劉湧擔任董事長的“嘉陽”集團旗下已經擁有26個下屬企業,3000多名員工,資產7億元人民幣。劉湧同時還是瀋陽市人大代表、中國致公黨瀋陽市直屬支部主委及對外聯絡部副部長、和平區政協委員、瀋陽市私營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南站地區商會副會長、和平區太原街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和平區勞動模範、優秀企業家、扶貧先進個人……

“黑教父”黑河落網

瀋陽市公安機關經過半年多細緻、縝密的排查走訪,充分掌握了大量劉湧團伙犯罪的鐵證。瀋陽市公安局對劉湧犯罪團伙的定性為:暴斂錢財、不擇手段;為非作歹、稱霸一方;流氓成性、濫殺無辜;暴力抗法、偷稅漏稅;心狠手辣、兇殘報復。經遼寧省公安廳和瀋陽市公安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準備在2000年7月1日晚上8點對劉湧犯罪團伙成員實施統一抓捕行動。

2000年7月1日,劉湧上午還在太原街一個會議主席臺上人五人六地胡吹神侃。晚上,為了迷惑公安機關的偵察視線,他又故作姿態地邀請香港某著名男影星“劉××”一起到瀋陽某迪廳瀟灑走一回,劉湧從這家迪廳出來之後,就離奇神秘地人間蒸發了。劉湧的反偵察嗅覺特別靈敏,原來他發現自己手下“四大金剛”中的吳靜明手機關機,其他方式又聯繫不上,從這些極其反常的蛛絲馬跡中,劉湧預感到吳靜明可能“出大事了”。劉湧當機立斷打電話通知程健等人立刻遠走高飛,自己也準備先逃到國外觀察觀察動靜再說。

2000年7月3日,瀋陽市公安局通過新聞媒體通緝嘉陽集團董事長劉湧以及張建奇、張凡、程健、高偉等5名犯罪嫌疑人,並對提供劉湧線索的給予5萬元懸賞金。

2000年7月10日,一條重要線索彙總到瀋陽警方劉湧專案組。原來一直跟隨劉湧一起出逃的得力馬仔徐井巖的手機信號在黑河方向頻繁出現。專案組分析判斷:劉湧等人極有可能準備從黑河外逃出國。瀋陽警方隨即向黑河警方發出了協查通報。

7月11日下午兩點左右,黑河市海關邊檢站有二男二女來通關,其中一個男的體貌特徵明顯地和劉湧相似,海關邊檢人員的心情十分緊張。一名海關人員順手拿過該人出示的身份證、護照進行檢驗比對,輸入相關資料的微機立刻連續響起了刺耳的警報聲,此人正是警方通緝的劉湧。劉湧和高偉見警報響起迅速溜走,兩人跑到海關大廳外打了一輛紅色夏利車拼命逃竄。20分鐘後,夏利車來到黑河西崗子檢查站,劉湧抬頭看見全副武裝的公安幹警和武警戰士已經徹底包圍了邊檢站,看來逃出去的可能性已經沒有了,劉湧立刻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四瓶安定片,閃電般地吞吃了200片安定,想一了百了。公安幹警和武警立刻衝上來抓捕,由於藥量太大、藥性太猛烈,劉湧已經昏死了過去。黑河警方立刻把劉湧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緊急搶救,經過幾個小時的搶救,劉湧總算是保住了一條命。

劉湧、高偉、劉湧的妻子劉曉君等人落網的消息傳來,瀋陽劉湧專案組全體幹警激動得歡呼跳躍,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於凌舜和刑警支隊支隊長李凡率幹警乘三輛警車連夜奔赴黑河市押解劉湧等人。瀋陽市公安局特意拿出20萬元重獎黑河市參與抓捕劉湧的全體公安幹警。

然而,就在7月14日,當劉湧從黑龍江省黑河市被押回瀋陽後,時任瀋陽市市長的慕綏新立刻給瀋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加林打了一個十分耐人尋味的電話:“劉湧的案子能立住嗎?社會上都在傳說你們對劉湧嚴刑拷打逼供,給他毒品,還讓他坐老虎凳。”在瀋陽警方開始抓捕劉湧的第二天,劉湧的“乾爹”——原瀋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就打電話給楊加林,要約楊見面聊聊,其“探風”的意圖已很明確。被楊加林拒絕後,劉就開始利用職權,對公安方面做手腳,以干擾警方辦理劉湧一案。

教父的末日

由於考慮到劉湧及其幕後背景和瀋陽公檢法司系統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專案組上報有關領導研究決定,對劉湧實施隔離式異地保密封鎖羈押,從源頭上首先掐斷劉湧和外界關係網的聯繫,也讓劉湧徹底放棄對關係網的精神寄託。

從2001年8月8日到2003年8月21日,劉湧在遼寧省鐵嶺市看守所整整被羈押了743天,長達兩年左右。在劉湧被羈押期間,為了能夠確保劉湧積極配合審訊工作,時任鐵嶺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要求挑選素質高、經驗豐富的幹警專門負責監管劉湧。劉湧在二審結束後,寫了一封標題為《新世紀新風尚“三個代表”精神指導下,羈押在鐵嶺看守所兩年時間的親身感受》的感謝信,這是劉湧發自內心地感謝鐵嶺市公安局看守所負責監管他的幹警對他人性化的管理教育。一個擁有初中文化水平的黑幫“教父”,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封長達3000多字的感謝信,劉湧在信中是這樣寫的:“回想過去曾是那樣的輝煌,那樣的風光,呼風喚雨,而現在從天堂走到地獄。此時我又想了很多方法,以便早日解脫。在這種情況下,兩位管教在支隊領導下沒有放棄我,反而在工作範圍內從生活上一如既往地關懷……今年的高溫期,我的病情加重,孫支隊親自找大夫研究治病方案,並從伙食入手進行調配,還邀請教授為我治病,為我開了中藥。為更好發揮藥效,管教幹部不論早晚都將熱水涼溫後讓我服用。”劉湧還寫道:“有時我在問自己,我是一個罪人,鐵嶺看守所為什麼沒打死我或讓我這麼個極其危險的罪犯病死?……我從嚴肅中感到人權,體會到作為一個罪犯在鐵窗中能夠學習到好的思想,好的作風。”

2003年8月15日,二審法院以不能排除刑訊逼供為由將劉湧從死刑改判為死緩,劉湧從鐵嶺市看守所被轉送到錦州監獄服刑。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審的決定後,劉湧須再次從錦州監獄轉到錦州看守所羈押。面對來提押他的40多名錦州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刑事警察和管教幹部,劉湧苦笑一聲,仰天長嘆:“前功盡棄,一切都完了!”

為了防止劉湧對抗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經過特批,劉湧每天享受和管教幹警一樣標準的伙食。劉湧家屬在看守所為劉湧存了一些用於購買日常用品的錢,每次購物由看守所一名副所長專職負責,收據還必須經劉湧本人簽字後才能核銷。劉湧也被特別批准在監室內吸菸,吸的是軟包“黃山”,規定每天不超過8支,幹警們還用窩窩頭為劉湧設計了一個“工藝”菸灰缸。由於劉湧的特殊性,監管人員特地買來一個塑料大浴盆,燒好水後,讓劉湧在自己的監室內洗澡,並且特別安裝了閉路監控系統。看守所的管教幹部沒有人喊劉湧的真實姓名,“1011”是劉湧在看守所的專用代號。

劉湧被二審法院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劉湧的表情用“春風得意”已經不能充分地來形容他當時的激動。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0月8日通知將對已經在錦州監獄服刑的他進行再審的時候,劉湧預感自己隨時都有可能被拉出去槍斃,每天在看守所裡就像動物園裡的困獸一樣煩躁不安,不停地在監室裡反覆地走來走去。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提審他之後,劉湧越來越消沉和惶惶不可終日,每天翻來覆去,唉聲嘆氣,經常長時間思考而不睡覺,飯量明顯遞減,煙量是每天不斷增加,甚至還上火起了口瘡。

在羈押劉湧的最後60多天裡,第二看守所的四位所級領導基本上都是以所為家,日日夜夜緊張地守在看守所。劉湧提出想看看《毛澤東的一生家世》、《戴高樂》、《曾國藩》等一些書籍雜誌,管教幹部都逐一落實了。2003年12月18日,劉湧從再審法庭回到監室,情緒消沉到了極點。他說什麼也不肯吃飯,在管教幹部再三勸說之下才勉強喝了幾口豆奶。細心的管教幹部發現劉湧的腳踝被鐐銬磨破了,馬上要給他貼創可貼,他氣急敗壞地斷然拒絕,並惱羞成怒地說:“用不著了,不就三天了嗎?”劉湧對管教幹部說,他在法庭上見到了妻子和哥哥,感覺到妻子瘦了很多,自己很是心疼和難受,說到此處,還流了眼淚。劉湧還說,他給家裡掙下的家業,夠老婆和孩子花上幾輩子了,他也算是心安了。劉湧最後希望將自己灰白的頭髮染黑,幹警們考慮到染髮素中含有鍺等有毒成分,從安全角度出發沒有答應劉湧的請求。

由於劉湧比較喜歡吃帶餡的東西,12月21日的午飯,管教幹部特意給劉湧買來了豬肉白菜餡的大包子,劉湧這下總算勉強吃了幾個包子。為了穩定劉湧的情緒,還特別批准劉湧在囚室裡觀看影碟,影碟機是劉湧自己掏錢買的,碟片的內容由劉湧自己選擇。劉湧非常喜歡看戰爭題材的進口片和香港拍攝的古裝武打片,還有一些警匪題材的電視連續劇。劉湧在監室內還被允許聽歌。連續兩天晚上,劉湧都讓管教人員給他放《越戰——空中堡壘》的VCD影碟,他看著看著就睡著了。

2003年12月22日上午8點30分,劉湧被再審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點評:

劉湧案在當年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影響。該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的刑事案件,但其意義不僅在於提審本身。從二審法院的死緩判決,到最高法院再審的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結果的變化所折射出的司法意義令人深思。最終的判決結果體現和維護了司法的權威和對民意的尊重,同時也真正應了那句“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古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