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家图书馆出台新规:谢绝低龄儿童进入!家长炸锅,你怎么看

图书馆在面对儿童的闹嚷时,应把他们挡在门口,还他人以安宁?还是尊重儿童权利,保证人人共享公共资源?针对公共图书馆的“熊孩子”,是堵还是疏,最近这个话题就在互联网上引来热议。

01、因为孩子吵闹,图书馆将儿童“拒之门外”?

针对图书馆谢绝低龄儿童入馆这一现象,有记者走访了郑州市3家图书馆:

郑州图书馆

上午11点左右,郑州图书馆一层少儿阅览室大门口旁挂着温馨提示,其中第一条写着“本阅览室接待4至14周岁的小读者,凭借阅证进入,一人一证”。

河南多家图书馆出台新规:谢绝低龄儿童进入!家长炸锅,你怎么看

门口保安告诉记者,4岁以下儿童禁止入内,而同样在2层报刊阅览区、3层图书借阅区,均不让4岁以下儿童进入,其工作人员透露,主要是因为这里是学习的地方,不是游玩区,担心孩子跑来跑去,发生危险。另一方面,怕孩子没有自控能力,影响到别人。

金水区图书馆

记者来到金水区图书馆时发现,该馆二楼少儿书库玻璃门上同样也有一则提示标语,上面写着“一证一人,7岁以下儿童勿进”。

一位在少儿书库上班的工作人员表示,禁止7岁以下儿童入内,一方面是因为这里边的书是适合7岁以上看的,另一方面,小孩子经常喧闹,会对其他读者造成干扰。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还坦言,有的小孩子在图书室内尿尿,家长也不管,而且图书馆里边书架都是铁的,小孩一般不是走的,是跑的,万一碰到了怎么办?借书不借书,安全第一。

中原区图书馆

中原区图书馆是二级图书馆,图书馆一楼大厅陈列的地图显示,二楼设有专门的少儿借阅室。

记者在少儿借阅室内看到,图书按年龄分类,整齐地摆放在墙边的书架上,几名孩子正趴在中间的书桌上看书。

少儿借阅室是否允许5岁以下的幼儿进入呢?《少儿借阅室读者须知》显示:中原区图书馆少儿阅览室免费向读者开放,5岁以下禁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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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借阅室是专为5~12周岁的少儿设置的,5岁以下的孩子太小了,不能独自待在借阅室,乱跑的话我们也照看不住。”

少儿借阅室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场地有限,少儿借阅室不提供亲子阅读,家长不能在借阅室长时间停留,因此太小的孩子是不允许在借阅室内看书的,但是可以借阅。”

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保证安静的情况下,5岁以下的孩子可以和家长到一楼的自习室,不打扰其他读者即可。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图书馆出台这样的规定,区分年龄段入馆,主要也是为其他读者提供方便,否则有小孩子哭闹,怎么才能安心读书呢?

02、争议!公共图书馆,孩子到底该不该进?

实际上,公共图书馆将孩童“拒之门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13年,郑州一家图书馆,就曾以“小孩太吵为由”,出台了“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的规定。

图书馆禁止低龄儿童入内,引发市民和广大网友广泛关注,有的对此比较支持:这种做法挺好的,省的小孩子进去闹。

◽ 中午在图书馆,看到小孩一直踩书,好心疼。

◽ 少年儿童可以到街道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和文化馆其它孩子专属的阅读区域。

◽ 那些刚中考完的小孩,把图书馆当成咖啡厅,游戏厅,图书馆又没有巡查,感觉吵死了。

◽ 周末不敢去图书馆学习啊,因为想小孩子太多,太吵闹。

◽ 上次我看到一个孩子在查阅书籍的电脑上打小游戏,只能去其它电脑排队。

有的则持反对意见,认为图书馆作为公共区域,孩子有权利进入,不该因为自己求舒适,就抹杀孩子的阅读兴趣,剥夺其享用公共资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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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里,炎热的天气带孩子去图书馆看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很多图书馆都迎来了一大票放假的小朋友。

王女士介绍,一次她带领5岁多的儿子来图书馆看书,被拒之门外,心里很不舒服,放暑假了带他来看看少儿图书,没想到却不让进,感到非常无奈。

多名家长表示,图书馆的规定他们能理解,但只要管好孩子不让哭闹不就好了,没必要进行这样的强制规定。孩子到图书馆看书,避免了独自在家的枯燥和不安全。在有空调的房间,捧上一本喜欢的书,既可以学到知识,又开阔了视野。

◽ 孩子阅读从小做起,图书馆不应该拒之门外。

◽ 我认为每个孩子的差别还是挺大的,不能直接禁止。

◽ 图书馆应该是培养孩子们爱读书的好地方,不允许孩子们进入图书馆是不合理,也不合法。

◽ 图书馆应当有责承担国民教育,国民孩子更需要得到全社会共同教育,至于熊孩子须要家庭与社会协同治理。

◽ 图书馆拒绝儿童入内不妥,对个别”熊孩子”单独劝导甚至可以要求家长陪同。

◽ 我觉得图书馆应该要调整一种思维,比如说可以在空间上面做些分隔,因为这个完全是可以做得到的。另外少年儿童在图书馆里面看书,还可以互相有个交流,有个气氛,对少年儿童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

◽ 馆方可创新引入黑名单制度,对扰乱秩序的家长和孩子采取渐进式的方法,实行‘一次劝诫、二次警告、三次禁止进入’,以保持图书馆良好的阅读秩序。

03、《公共图书馆法》: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

面对网友对“熊孩子”能不能进图书馆的争议,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

图书馆是培养孩子阅读习惯,提供知识的场所。作为公共区域,孩子有权进入,这一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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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图书馆法》第34条已明确规定: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据了解,早在2010年,国家图书馆就针对该现象专门设立了“少年儿童馆”。

目前日均接待未成年读者400人次,为儿童阅读提供了方便。就此,国家图书馆方面还明确要求,监护人需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有义务保持环境安静,不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等。

04、专家建议:不可“一刀切”,家长和管理方都应尽责

关于孩子的吵闹影响他人阅读的问题上,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则建议,家长当做好监督教育的工作,教会孩子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遵守公共秩序,以身作则,把孩子带在身边,不让孩子打扰到他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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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刚教授也认为,图书馆的管理疏导要比强行禁止更有效果。他建议,图书馆方面可聘请志愿者和管理人员,对孩子的吵闹行为进行及时的劝导和制止。

而作为儿童启蒙的学校来说,胡刚提出,也应该向孩子们普及进入类似图书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应该自觉保持安静,维护公共秩序。

回想一下,在小时候,有没有因为想读一本书而苦寻不得,想弄懂一个问题却苦于找不到途径的经历。

甚至,只为了想知道一朵花、一个虫子的名字,曾困扰过多少求知欲旺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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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依靠自己的努力,在书上找到答案后的豁然开朗、如释重负,曾是多少人童年里美妙的时刻?

诚然,图书馆不是游乐场,它需要安静。但是比起图书馆里丰富的藏书,有一份对于所有人的温柔与宽容,也是同样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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