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日商學院——農藥混配混用原則

在病蟲害防治中,農藥的合理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緩病蟲產生抗藥性,減少用藥量;防治不同病蟲的農藥混用,還可以減少施藥次數,從而降低勞動成本。

紅日商學院——農藥混配混用原則

農藥混用時,一是要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對各種農藥的性狀和特點充分了解;二是可查閱農藥混配表,以決定是否可以混用;三是可小範圍做實驗,首先確定不會產生藥害再大面積使用。

紅日商學院——農藥混配混用原則

農藥混用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對作物不產生藥害。石硫合劑和波爾多液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殺菌劑與銅製劑混用,福美雙、代森環類殺菌劑和鹼性藥物混用,會生成對作物產生嚴重藥害的物質,因此不能混用。

2、農藥混用後不產生交互抗性。如殺菌劑多菌靈和甲基託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用後不但不能起到增強殺菌效果的作用,反而會加速病菌抗藥性的產生,所以不能混用。

紅日商學院——農藥混配混用原則

3、混用後藥效降低的農藥不能混用。許多殺蟲劑和殺菌劑與鹼性物質混合易分解失效或降低藥效,如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和二硫化氨基甲酸衍生物殺菌劑(福美雙、代森鋅、代森錳鋅等)農藥鹼性條件下會分解,不能與鹼性農藥混用。在酸性條件下,2,4-D鈉鹽、2甲4氯鈉鹽、雙甲脒等也會分解,因而降低藥效。除了酸鹼性外,很多農藥品種不能與含金屬離子的藥物混用。

4、生物農藥不能與殺菌劑混用。許多殺菌劑對生物農藥具有殺傷力,因此,微生物農藥與殺菌劑不可以混用。

當前常見的農藥混用方式是:殺菌劑與殺蟲劑混用來兼治病蟲害;觸 殺藥劑與內吸藥劑、胃毒藥劑混用;保護藥劑與治療藥劑混用;長效藥劑與短效藥劑混用等。由於目前市售農藥產品中 復配製劑佔有很大的比例,在進行農藥混用時要先弄清楚各 藥劑的基礎藥劑種類,確定能否混用。無論混配什麼藥劑都應該注意“現配現用、不宜久放”。藥液雖然在剛配時沒有反應,但不代表可以久置,否則容易產生反應,使藥效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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