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汙者緣何淪爲「汙染源」——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案警示錄(中國紀檢監察報)

治污者缘何沦为“污染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孟伟案警示录(中国纪检监察报)

圖為全國生態環保系統“以案為鑑,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現場。鄧佳 攝

“孟偉違紀時間之長、影響之廣、危害之深都不可小覷。”

7月31日,生態環境部黨組召開全國生態環保系統“以案為鑑,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決定以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嚴重違紀案作為反面教材,在全國生態環保系統開展為期半年的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中國提供堅強政治、紀律和作風保障。

院長、院士、技術總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身兼多個重要職務的孟偉本應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領軍人物,但他沒能抵擋住利益的誘惑,沒有倒在汙染治理的戰場,而是倒在了被銅臭汙染的“錢場”,從一名治汙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汙染源”。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查明,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大搞權錢交易,先後幾十次收受錢款,數額特別巨大。今年3月,孟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人前假清廉,背後真貪婪,孟偉把別人送錢的行為當成認可與尊重——

價值觀扭曲,甘把誘餌當美食

孟偉是恢復高考後第一屆大學生,1982年大學畢業後,被分配至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歷任副處長、處長、副院長、院長等職。

參加工作後,孟偉一直記著父母為給他哥哥找工作時“用省下來的肉票和白麵低眉順眼請人吃飯”的場景,併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然而,孟偉追求的“出人頭地”不是鄙棄求人辦事請客送禮的潛規則,而是羨慕和追隨——在他看來,能幫別人是有能力的表現,別人送禮金體現了對他的認可和尊重。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面對記者,孟偉直言:“我收的不是禮金,更多是在這個過程中被人求的心理滿足感。”

一些私企老闆摸準了孟偉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在與孟偉交往時車接車送、前呼後擁、豪華宴請、為其親友安排工作、為其父母聘請保姆……這,讓孟偉覺得“很受用”“很有面子”。

在眾多為孟偉鞍前馬後“服務”的老闆中,青島商人韓某某是典型的一個。由於和孟偉是老鄉,從一箱箱家鄉的海鮮、蔬菜和逢年過節時的紅包開始,韓某某一點點拉近了與孟偉的距離。正是在孟偉不遺餘力的“幫助”下,韓某某的公司在全國“野蠻生長”,短短几年間就從一家搞廢品回收的“小作坊”式的企業發展為擁有50多家子公司的集團公司。

2014年,孟偉作為專家組組長出席某項目驗收會,在他的具體安排和直接推動下,韓某某公司興建的工業園區在硬件設備都未達標的情況下順利通過驗收,成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該園區在沒有進行技術處理的泥地上堆存了數萬噸危險廢物,這些露天堆存的危險廢物部分包裝破損,整個場地汙水橫流,場地及周邊刺激性化工異味強烈,附近不少居民身上出現了原因不明的紅疹。嚴重的環境汙染引發了當地群眾圍堵園區大門的群體性事件。原環境保護部華東督查中心調查後建議吊銷該公司相關資質,並將涉嫌犯罪線索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時,孟偉仍應韓某某的請託,出面為這家汙染企業疏通關係,試圖逃避處罰,但最終還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為給韓某某的公司承攬工程,孟偉採取“曲線救國”方式,先利用職務便利為湖南某市一湖泊入選國家重點湖泊提供幫助,然後作為回報,韓某某承攬了該市近2000萬元的環保工程。

孟偉之所以如此“煞費苦心”為韓某某保駕護航,除了經不住韓某某打出的無微不至的“鄉情牌”,更重要的是鉅額的利益輸送。韓某某說:“我給孟偉送錢了,所以敢找他辦事,10萬元能辦成的事,我就給他送20萬,這樣他就得按照我的要求給我辦事。”據辦案人員介紹,孟偉僅從韓某某處就收受了數百萬元的好處費。

人前“節儉”、人後“貪婪”,是多位辦案人員對孟偉的評價。在生活中,孟偉表現得很節儉,襪子破洞了還繼續穿。但在私下裡,孟偉給企業幫忙要收錢,提拔幹部要收錢,分配科研項目要收錢,張羅專家給企業站臺要收錢,連作為人大代表到地方考察調研也收錢,甚至在紀檢組織到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就某科研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的當天,孟偉剛表態“要全力配合組織調查”,轉身就在辦公室收受禮金數萬元。

“落馬”後,孟偉在懺悔書中寫道:“商人的投資一定是要收回成本的,我只看到了燈紅酒綠、歌舞昇平,沒有看到陷阱和危險,錯把誘餌當成了美食。”

在商人面前抖官威,在官員面前扮學者,多重身份的孟偉遊走於官場、商界和學術圈——

靠“院”吃“院”,把科研項目當成“唐僧肉”

孟偉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一職長達15年之久。他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視為“自留地”,把科研經費當成自己的“錢袋子”,用科研項目管理權大肆牟利。

2006年2月,國務院發佈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了包括國家水體汙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水專項”)在內的16個科技重大專項。“水專項”技術總師即是孟偉。

但孟偉非但沒有在科研上作表率,反而“唯利是圖,以科研名義大行貪腐之實。優親厚友,在科研工作中向錢看”,把這個新中國成立以來投資最大的水汙染治理科技項目當成了“唐僧肉”。據辦案人員介紹,許多承擔“水專項”課題的單位都以各種方式向孟偉進行了利益輸送。

時任浙江某大學教授陳某某為爭取在“水專項”中設立課題,向孟偉送了幾十萬元;

杭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參與“水專項”,以諮詢費名義送給孟偉近百萬元;

北京某環保公司送上大額現金後,承擔了“水專項”某課題,成為公司上市的重大利好;

……

除了拿“水專項”換取經濟利益,孟偉還用來經營個人的關係網。不少科研人員反映,一些水汙染治理領域知名的專家想要承擔“水專項”課題很困難,但孟偉的學生、同學、同事和朋友則輕而易舉就能拿到課題。這些被送做人情的課題中,有不少存在虛假立項套取資金、內容抄襲、多頭交賬、濫用經費等問題。

“謀私利”“撈人情”……因為孟偉這個技術總師的亂作為,在“水專項”中,一批課題在修改示範工程規模和技術指標後通過了驗收,雖然“示範工程”數量很多,但轉化為實際治汙工程的技術成果與設計目標差距很大,部分“示範工程”在研究結束後即停止運行,束之高閣,成了擺設。

一位辦案人員說,“制度缺失和監督不到位為孟偉在科研項目上亂作為提供了可乘之機,導致寶貴的科研經費‘打了水漂’。”孟偉在懺悔書中寫道:“我不是一般的黨員幹部,也不是一般的知識分子,我所犯的嚴重錯誤,給黨和國家的環保事業造成的損害是極其嚴重的。”他自己也承認:“水專項的研究成果被‘水十條’採用的很少,錯失了全面支撐國家水汙染防治的重要戰略機遇。”

“靠院吃院”是孟偉打著科研幌子斂財的另一個渠道。據辦案人員介紹,孟偉多次安排某環保公司參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科研課題,經費撥給該公司後,課題仍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人員幫助完成,實質是以科研的名義給企業輸送利益,孟偉自己從中吃回扣。

該公司負責人坦言:“我們公司沒什麼科研能力,拿到經費後買幾輛車、建幾個廢品回收點就算研究了,剩下的錢直接計入企業利潤。”令人吃驚的是,就這樣一家公司,孟偉竟還推薦其作為中日韓三國環科院所負責人會議的協辦單位並以觀察員身份作交流發言。

此外,孟偉還經常組織相關科研單位的專家為企業站臺,將出場費用明碼標價,藉此收受高額回報。2012年,孟偉組織多名院士和科研團隊負責人參加某企業的發展研討會,以國家級科研單位名義與該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僅此一次就收受企業負責人錢款百萬餘元。

漠視紀律規矩,表面一套、背後一套,孟偉大搞“一言堂”“小圈子”——

倒下一個人,汙染一大片

作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一把手,孟偉不是想著如何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科研支撐,而是“把中央的大政方針隔在了環科院的圍牆之外”,在院裡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嚴重破壞了該院的政治生態。

“不注重學習,黨性修養差,組織和紀律意識淡薄”,是多位辦案人員對孟偉的評價。孟偉很少學習研讀黨的理論方針政策,即便參加專題學習班,也是“人在心不在,身在神不在,你講你的,我想我的,連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也做不到”。在接受組織調查時,他連“四個意識”“兩學一做”都說不清楚。

黨的十八大後,孟偉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頻繁在北京、青島、深圳等地接受私營企業主和地方黨政幹部的宴請,公然出入私人會所。有科研人員反映,他們想找孟偉請示工作很難約上時間,但是對於一些私企老闆的邀請孟偉則逢請必去,樂此不疲。

選人用人上,孟偉不是以推進事業為出發點,而是看是否“圈裡人”、聽不聽話、對自己有無幫助。為提拔使用“自己人”,孟偉不惜採取改變測評範圍、量身定製崗位等違規手段。孟偉的司機苗某,人稱環科院“二院長”,經常打著孟偉的旗號替人辦事收錢,初步查明,苗某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曾有多人向孟偉反映苗某有問題,但孟偉稱“誰說苗某不好就是對我有意見”,並違規將苗某聘任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物業公司副經理。

環評機構脫鉤改制是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解決“紅頂中介”問題的重要舉措。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控股的北京某環評公司脫鉤改制過程中,孟偉擅自變更脫鉤方案,幫助某私營環保企業承接了甲級環評資質和相關業務,事後收受該企業實際控制人數百萬元的好處費。2005年12月,孟偉在明知某科技公司正在全力推動上市的情況下,卻以“上市無望”為由,未履行任何審批手續即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持有的該公司股份折價轉讓,造成國有資產巨大損失,孟偉本人則從該公司得到了鉅額回報。

2014年底中央巡視組對原環境保護部開展專項巡視和2016年上半年原環保部黨組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開展巡視期間,孟偉多次要求被巡視組約談的下屬報告談話內容。在明知組織已對自己開展調查的情況下,他不是主動找組織說清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反而頻繁找人詢問對抗調查的辦法。甚至被組織帶走後,仍希望有人能出面“撈”他。

“散、亂、汙”是孟偉主政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時期,該院政治生態真實寫照。“孟偉這十幾年把人心搞散了、思想搞散了、隊伍搞散了,制度亂、紀律亂、規矩亂,散和亂必然導致政治生態汙,搞團團夥夥、任人唯親、拉幫結夥。”生態環境部一位部領導說,“環科院熱衷於搞幾個小項目,寫幾篇小文章,賺幾個小錢,對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認識不足,導致長期遊離於生態環保系統中心工作,錯過了不少重要發展機會,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孟偉案審查中還發現了一大批幹部的問題線索:既有生態環保系統的幹部,也有系統外的相關幹部;既有黨政機關的領導幹部,也有科研院所的管理人員;既有與孟偉問題直接相關的人員,也有線索核查中發現的其他人員。這些幹部的違紀問題涉及環評審批、工程承攬、科研項目管理及幹部提拔等諸多方面。其中,根據孟偉案件專案組提供的問題線索,湖南省紀委對該省環保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蔣益民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目前,蔣益民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正在等待法院的一審判決。

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體制機制不健全,客觀上為孟偉嚴重違紀開了綠燈——

四個“在哪裡?” 追問“邊腐邊升”癥結

“孟偉作為曾經的黨政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在哪裡?政治擔當在哪裡?紀律規矩在哪裡?孟偉接連違紀的時候,黨組織的管黨治黨責任在哪裡?”在近日召開的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部黨組成員吳海英連續發問。

1996年,時年40歲、已擔任處長的孟偉向組織提交了入黨申請書,並於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但據辦案人員介紹,在申請入黨期間,孟偉就開始在加快環評進度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取好處費,“一邊申請入黨,一邊做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是典型的入黨動機不純。”

自2012年至2016年5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長期沒有配備黨委書記,2007年至2015年12月,紀委書記一職也長期空缺,再加上相關黨組織指導監督不力,導致了雖然關於孟偉違紀問題的舉報接連不斷,但他卻屢受重用。

據辦案人員介紹,孟偉在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期間,有關孟偉違紀問題的舉報一直不斷,因國有資產處置和購物卡等問題,孟偉被兩次誡勉談話和一次行政警告,除他之外,該院領導班子成員中還有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但對這樣一個班子,上級黨組織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在審計發現“水專項”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仍推薦孟偉到全國人大環資委擔任重要職務,這更助長了孟偉目空一切的心態。

除此之外,體制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在管人管事管資產方面,制度缺失和制度執行不力並存,監督不到位等問題也是孟偉嚴重違紀問題發生的重要原因。該案暴露生態環保系統部分黨組織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管理監督不力等問題。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幹傑表示:“近年來,生態環保系統發生多起嚴重違紀問題,特別是孟偉嚴重違紀問題,反映出生態環保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依然任重道遠,必須一以貫之、堅定不移抓下去。”

“這是一個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政治生態案件,要立足打好‘三大攻堅戰’,站在汙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的高度辦好這起案件,打造環保領域的綠水青山。”為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生態環境部黨組決定以案為鑑,在生態環保系統認認真真搞一次政治生態的“大掃除”“大修復”,通過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促進恢復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態。

“嚴肅查處孟偉嚴重違紀問題,為生態環境部開展警示教育、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鮮活的反面案例。我們要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要求,督促抓好專項治理,做好執紀審查‘後半篇文章’,切實提高監督效能。”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孟偉案件專案組組長陳春江說。

“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環保隊伍建設的殷殷期許和政治要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通過這次專項治理把思想認識統一起來,把使命擔當強化起來,把紀律規矩嚴格起來,把創業熱情激發起來,為生態環境保護做出我們這代人的努力。”李幹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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