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紀者說」武都區紀委監委查處區第二人民醫院原副院長王健忠違紀問題典型案例剖析

武都區第二人民醫院原副院長王健忠,在擔任石門、角弓衛生院院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購置土特產、開支招待費、為職工發放福利;違反組織紀律:單位財務管理混亂,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大額度開支不經集體研究決定;違反廉潔紀律:隨意將親屬、朋友聘任到衛生院上班,擅自提高工資待遇;違反工作紀律:盲目決策,違規發包工程、採購設備和印刷宣傳資料,給黨和國家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在區第二人民醫院分管財務期間,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單位財務會計和出納現金坐支情況沒有及時進行監督檢查,單位職工出現了涉嫌犯罪和違紀問題。王健忠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執紀者說】不正之風,起於毫末。王健忠參加工作之初,因工作踏實勤奮、能力突出,先後被提拔為基層衛生院副院長、院長,在人生事業起跑線上如魚得水、春風得意時,逐漸喪失了一名中共黨員的黨性原則。王健忠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基層衛生院負責同志,黨性觀念不強,責任意識淡化,法紀意識淡薄,把紀律和規矩拋之腦後,放鬆了黨紀國法的學習,心存僥倖,在潛意識中存在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扭曲思想,工作中獨斷專行,單位大小事務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迷失了人生道路的方向,沒有珍惜眼前來之不易的一切,最終難逃黨紀政紀的嚴肅追究,在其人生旅途中最美好的時刻卻給自己留下了永遠也抹不去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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