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法
人民群众向我院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涉枪治爆”线索的,给予奖励。举报形式可以是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
二、奖励标准
九龙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涉枪治爆”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分别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线索认定有效后,一律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三、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
四、本公告由九龙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自公布日期起实行。
举报方式
1、举报平台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2、举报投递信件地址
九龙县检察院大门口举报信箱内
3、举报电话: 0836—3327194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公告](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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