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執行 初戰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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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執行幹警張貼懸賞執行公告並引來群眾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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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被執行人王某主動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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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耐心勸解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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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向被執行人送達行政拘留的執行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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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對被執行人王某採取拘留強制措施

6月4日,天等法院執行懸賞第一案,被執行人王某在被懸賞的強大社會壓力下,主動到庭要求和申請人商談還款。

許某與王某是昔日的戀人,分手後因過往的信用卡使用及借款關係發生借貸糾紛,2017年4月,雙方糾紛經天等縣人民法院審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須於當年8月及12月底分兩次清償債務48000元。兩次清償期限到期後,王某分文未還,許某依法提起執行申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王某對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置之不理,大玩失蹤,拒不執行,經查,被執行人名下登記有金盃小客車一部。自“百日風暴”執行攻堅決戰行動開展後,天等法院於6月1日將王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社會公佈,另根據申請人的要求,於當天發出懸賞執行公告,凡提供被執行人王某下落或其所有的金盃小客車等財產線索者並實際執行完畢的,獎勵舉報者1000元。舉報人可電話聯繫舉報,亦可通過關注天等法院執行局微信公眾號留言舉報。

懸賞公告發出,在社會上和網絡上迅速被圍觀,造成強大的社會輿論氛圍,僅過兩天,王某倍感壓力,主動聯繫辦案法官,並於6月4日到庭,經耐心勸解,王某仍不能當場償還全部或者部分欠款,申請人許某不願與其和解,法院執行幹警遂對王某進行搜查,並決定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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