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得清,才能「管」得好

“理”得清,才能“管”得好

其實,管理工作並不僅僅是管理崗位、領導的專項事宜,每個人在工作中都會遇到。華羅庚統籌法告訴我們怎樣用同樣的時間幹更多的工作,提升效率。時間管理就是每個人都繞不開的“管理”工作。

但,就從事的工作而言,除了時間統籌管理外,能不能“理”清業務,至關重要。只有把業務工作“理”清了,工作的自我管理才能形成,才能談到自律,逐步積累經驗,為成為管理者打好基礎。

作為單位領導,“理”人、“理”業務是基礎。人“理”不清,識人不明,用人失察,內部機構功能就會紊亂,導致單位整體效能打折扣。業務“理”不清,資源要素配置會失衡,導致內部矛盾增多。長此以往,單位的運轉就會出現不暢,導致工作事倍功半,人心浮動,分散主義抬頭。

作為單位內部的處(科)室領導,也同樣。“理”順上下關係,充分領會領導意圖,才能把握工作方向;識別下屬才能,使得人盡其才,小團隊才能發揮出“1+1〉2”的整體效能。“理”順業務,才能儘量做到人員、崗位和事的高度匹配,補不足、控風險、保基本,幹出成績。

不僅如此,搞改革,也得“理”得清才行。

遠的不說,就“放管服”改革而言,各級政府部門的權力職責不“理”清,就無權可“放”;只重視“服”,忽略了“管”,井噴式增長的市場主體可能導致產品、服務質量問題的高發,傷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政府改革公信。“理”清權力、“理”清必要的市場監管,是“放管服”改革的前提。

鑑於此,當一名新入職一年的公務員朋友問道:單位科室人不少,但多數不會用電腦,只有“兩女一男”幹工作,其中一個女孩離職了,領導把她的工作也讓我幹,工作很複雜,怎麼辦?是不是偷奸耍滑、玩腹黑呢?

我的答案是:只有認真幹。

不認真幹,複雜的業務你能搞懂嗎?假使有一天你當科室領導,卻不熟悉相關業務,如何考核工作業績,如何識別業務“雷區”、風險點呢?接到改革任務,如何推進呢?

或許你會說,不少單位領導都是“外行領導內行”。這似乎是個說法,但人家不管業務,卻在管人的崗位上、有管人的本領,你在管人的崗位上嗎?你有管人的本領嗎?

對大部分人而言,在“管”人條件不具備的前提下還是踏實點,“理”清業務,儘量做到“庖丁解牛”為好。這樣,至少可以避開業務風險點、明晰業務薄弱點、空白點,不會為事所困。而,不為這些現成的業務瑣事困擾,才談得上、才可能有改革創新。

況且,只有“理”清了,坐在領導崗位上才會不心慌啊。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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