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高度相關資料

消防安全高度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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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期繼續為大家分享安全高度的相關資料。文章如有錯漏,歡迎指正!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在牆面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0.1~0.2m。

加油加氣站防火

加油加氣站

加油島、加氣島及汽車加油、加氣場地宜設罩棚,罩棚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其有效高度不應小於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或加氣機的平面距離不宜小於2m。

鍋爐煙囪出口應高出屋頂2m及以上,且應採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加油加氣站當引用外電源有困難時,加油加氣站可設置小型內燃發電機組。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安裝阻火器。排煙管口至各爆炸危險區域邊界的水平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煙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時,不應小於5m。

(2)排煙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時,不應小於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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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加油站

汽油罐與柴油罐的通氣管,應分開設置。管口應高出地面4m及以上。沿建築物的牆(柱)向上敷設的通氣管管口,應高出建築物的頂面1.5m及以上。

液化石油氣加氣站

地上儲罐放散管管口應高出儲罐操作平臺2m及以上,且應高出地面5m及以上。地下儲罐的放散管管口應高出地面2.5m及以上。

自控儀表室、變配電室不應與有可能洩漏液化石油氣及散發相對密度大於0.7的可燃氣體甲類生產設備、建築物相鄰佈置。如必需相鄰佈置時,應用密封的不燃性實體牆或走廊相隔,必要時宜採取室內正壓通風設施,其地面標高要高出裝置地面0.6m以上。

放空管一般應設在設備或容器的頂部,室內設備安設的放空管應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於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m以上。此外,連續排放的放空管口,還應高出半徑20m範圍內的平臺或建築物頂3.5m以上;間歇排放的放空管口,應高出10m範圍內的平臺或建築物頂3.5m以上;平臺或建築物應與放空管垂直面呈45°。

壓縮天然氣加氣站

壓縮天然氣加氣站的壓縮機房應採用單層開敞式或半開敞式建築,淨高不宜低於4m,屋面應為不燃燒材料的輕型結構。

放散管管口應高出設備平臺2m及以上,且應高出所在地面5m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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