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自治縣即將終止四類人員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

8月20日,筆者在威寧自治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根據黔人社廳發(2018)7號文件,從2018年10月1日起將全面終止執行黔人社廳發(2015)7號(以下簡稱“7號文件”)文件,不再辦理7號文件規定的“四類人員”一次性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業務。

據瞭解,為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徵繳範圍,解決有關歷史遺留問題,該縣按照7號文件要求,將“具有我省戶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及以上,未領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自願以個人身份通過一次性補繳方式,在戶籍所在地辦理補繳參保業務的‘四類人員’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四類人員”是指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由我省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鄉鎮、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使用的編制外人員,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據,或經鄉鎮、街道、原工作單位公示後出具證明;2012年7月1日關於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施行前退出現役的軍人,有原始服役依據;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曾在我省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工作過的各類人員,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據,或經鄉鎮、街道、原工作單位公示後出具證明;因各種原因離開我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原編制內人員,有本人原始工作檔案。目前,全縣已有900餘人享受待遇。

凡符合7號文件條件規定仍未辦理參保的人員,本著個人自願參保原則,提供真實有效依據,在2018年9月25日以前仍可到威寧自治縣社會保險事業局辦理參保補繳和領取待遇。

凡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間,根據7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已在縣社保局辦理了正常參保,但未辦理補繳年限的參保人員,在2018年9月25日前可以辦理補繳,逾期不辦理補繳費用的只能從正常參保繳費往後順延至滿15年,凡符合7號文件條件規定仍未辦理參保的人員,本著個人自願參保原則提供真實有效依據,在規定時間內仍可辦理參保補繳和領取待遇。

該縣人社局已通過在縣城和鄉鎮人流集中處張貼公告、威寧自治縣電視臺新聞、電視臺微信公眾平臺、電臺陽光945以及公文傳輸系統轉發等方式宣傳終止“四類人員”一次性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的文件精神。(胡雍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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