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腰斬的大官,寫了七個血字,連雍正都動了惻隱之心

自古以來,中國人殺人的花樣和罵人的花樣一樣多得讓外人瞠目結舌。

先說殷商時代,那時候一般人要是犯下了潑天的大罪,要留個全屍基本是妄想,因為他可能被吃得渣都沒啥了。殷商人還保留著“茹毛飲血”的優良傳統,犯人被拿去燒、烤、蒸、煮,在臨死前,著實讓他體驗一把什麼叫“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被腰斬的大官,寫了七個血字,連雍正都動了惻隱之心

比如“醢”就是把犯人剁成了肉醬,“脯”就是做成了肉乾,“炮”則是把人綁在大火爐的金屬外殼上烤熟,而“鑊烹”則乾脆把人扔進大鍋裡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有了很大的進步,基本是你死你的,我不吃你了,讓犯人死得稍稍有了點尊嚴。死刑包括車裂、斬和殺三種,雖然也都是身首異處,但其中的“殺”是後世說的砍腦袋,而“斬”就是專指腰斬。

被腰斬的大官,寫了七個血字,連雍正都動了惻隱之心

《史記》裡寫得很明確:“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李斯和兒子“雖無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論腰斬咸陽市。”後來各朝代都沿用這個酷刑,直到殺人如麻的朱元璋,他殺人的法子推陳出新,更是無所不用其極,著名詩人高啟被他腰斬於南京,還算是給了個痛快的。

說“痛快”其實仍然是殘忍至極,因為腰斬並不能立即取人性命,實現腦死亡。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被從腰部斷作兩截後,神志是清醒的,要掙扎好長一段時間,最終是因疼痛和大量流血而亡,實際死得是“痛慢”。

被腰斬的大官,寫了七個血字,連雍正都動了惻隱之心

根據薛福成所著的《庸庵筆記》記載:“雍正間,福建學政俞鴻圖以受賄腰斬,既斬為兩段,在地亂滾,以手蘸血連書七‘慘’字。事聞,遂除此刑。”

這位名叫俞鴻圖的學政大人被腰斬之後,不能即死,在血泊中掙扎反側,還能用手指蘸著自己的血連寫七個“慘”字,人間慘劇,莫過於此!

俞鴻圖書此“慘”字,主要是因為死不瞑目,這位浙江海鹽進士,曾經官至侍講,本來他的操守很嚴謹,誰知道家賊難防,其小妾與僕人串通,收取鉅額賄賂。事發後,小妾和僕人當即就招了,在人證物證面前,俞鴻圖有口難辯,徒喚奈何。

被腰斬的大官,寫了七個血字,連雍正都動了惻隱之心

監斬官親眼目睹了腰斬之酷烈,向雍正皇帝彙報其慘狀,一向被人稱之為陰毒暴虐的雍正也想起了俞鴻圖平時的人品,動了惻隱之心,於是下令封刀,橫行了約兩千年的腰斬自此廢除。

順治江南科考案,主考皆受腰斬之刑,有人考證俞鴻圖事僅見於薛福成筆記,未見正史,但雍正之後,再未見腰斬記錄。

被腰斬的大官,寫了七個血字,連雍正都動了惻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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