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租房先到物业见证以免替人“揩屁股”

小区租房先到物业见证以免替人“揩屁股”

最近,巢湖一网友在网上提问:因工作需要租了某小区房屋,租期一年,并缴清了租期内的物业费。可房东还拖欠原来的物业费,于是物业公司催我缴纳,还多次以断水断电威胁。该网友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对于这样的提问,本人认为租房者完全没有必要去牵涉到这个问题当中去。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以停水、断电的手段,迫使欠费者交清相关欠费的现象并不少见,至于说到是否违法,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实践中来看,反对物业停水断电的,多是曾经欠过费的,或者是正在欠费的、或者正想着欠费的这类人。而支持物业公司停水断电的,则是主动自觉地交费的业主。因为如今很多人已经形成了共识,那就是“欠费者是占有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并且拉低了交费者购买的服务质量,欠费者侵害了交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对于网友提的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应该不难。因为他只租一年,并且交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这样他可以复印租房合同跟物业负责人沟通,说明情况。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找到负责人,不要找一般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是决定不了这个事情的,相信物业不会为难的。至于房东以前拖欠的,那是房东跟物业的事,跟租房者无关。如果物业公司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了,那就太糟糕啦。当然,网友的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赖子房东。

小区租房先到物业见证以免替人“揩屁股”

如今,很多人都是租住在小区里,但客观地说,小区里的很多人却是欠着各种费用的,特别是租房的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租房人的房子本不就是自己住的,他们常常会以没有居住为由欠费。但是,物业费的缴纳却并不是以是否居住来衡量的。那租房者如何避免租住后产生这些纠纷呢?这里有个建议,那就是租房时,在与房东的租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租房以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的缴付方、缴付时间一定要双方书面签字捺印明确。但是,很多欠费者其实是很会耍赖的,他们会信誓旦旦地向租房者保证,以前没有欠任何费用。但是租房者入住后却发现,原来他们是欠着好多费的。因此,最好的办法时,租房时带着租房合同,最好要求房东一起到小区物业办做见证,自己只承担租房期间应该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前的欠费与租房者无关,这样物业也知道了租房者的情况,有事情时会和实际居住的租房者联系,以前的欠费物业也会跟欠费者催要,对于租房者来说,也不会有牵涉到以前的欠费麻烦纠纷中去了。

小区租房先到物业见证以免替人“揩屁股”

当然,租房时去物业见证的除了知道房东以前是不有欠费外,好处还有可以了解该房子的基本情况,房屋是否频繁租住,房屋出租的原因,邻里关系,小区管理的相关基本情况等。总之就是去见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如本人知道的一个事例,一人欠了大量外债,跑到外面躲债去了,他的门外常有几个人来堵着要债,如果租到这样的房子,经常开门就碰到要债的人,或者常有要债人来敲门,相信是谁也不愿意租住这样的房子的。

小区租房先到物业见证以免替人“揩屁股”

再说难听点,万一租到的房子是发生凶杀案后出租的,或者有人在房内自杀后出租的,有谁愿意租这样的房子呢?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东不愿意和租房者去物业办见证,那么基本可以判断房东是有欠费的,因为一去见证物业就要向他们催收欠费。或者是他们有很多不愿意让人知道的隐情,在这样的情况下,租房者最好还是不要租用这样的房子。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不租老赖的房子也是为建立诚信社会做出一点点自己的贡献,不是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