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t先生
銀行卡和身份證丟了,會有什麼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管理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身份證補領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辦理掛失和登記聲明。
如果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代居民身份證補領程序:
一、申領人帶本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
二、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
三、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四、繳納證件工本費補領40元、初辦證件、換證20元;
五、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發放新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邊遠山區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也就是90天。
根據樓主的描述,先要到轄區派出所申領二代居民身份證,即使遺失銀行卡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溫馨提示:公民在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如果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最快一天,最遲不超過三天,隨時採集信息,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需要繳納工本費10元。
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正式居民身份證的效應,可以乘坐飛機、乘坐高鐵、住宿酒店、洽談業務、參加高考、保險理賠等多功能。
根據您的描述,可以帶臨時居民身份證到銀行申請銀行卡掛失。銀行卡掛失期間不能辦理金融業務,不能提取現金,等待掛失期滿後,銀行會自動解除掛失。時間需要一個星期。具體銀行卡掛失我以前有多次回答,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