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颁证啦!农民的承包耕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重点工作」颁证啦!农民的承包耕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颁证啦!

全市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颁证启动仪式

农民的承包耕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6月30日上午,福州市委、市政府举行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启动仪式,并在福清市上迳镇梧岗村设置主会场,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共同向农民代表颁发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在福清市上迳镇梧岗村主会场,福州市农业局局长翁芳明为颁证启动仪式致辞。福清市副市长陈代祥介绍了福清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福清市农民代表做了简要发言。

翁局长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本着

“确实地、赋真权、登准记、颁铁证”的原则,全力压实主体责任、提实工作要求、做实政策引导、夯实群众基础、落实专项督查,确保了土地确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10个县市区和福州高新区土地确权数据库成果已先后通过农业部初检并顺利入库,总体进度位居全省第一。

「重点工作」颁证啦!农民的承包耕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政策安排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期盼,引起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和点赞,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是给农民的承包耕地颁发“身份证”。有了这个“身份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有了法律保障;有了这个“身份证”,农民将来就能够以此为基础向银行抵押贷款、入股企业获取分红,通过流转获得收益;有了这个“身份证”,农民还可以放心从承包地中解脱出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

各县市区分会场

「重点工作」颁证啦!农民的承包耕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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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形象点说就是给承包土地制作的“土地身份证”。

拥有该证书的农民即使进城落户依然能够享受到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土地流转、土地抵押贷款等情况,都要依据该证书登记的信息。

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强化管理权的前提下,中央政策和法律允许和鼓励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农户可以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依据,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依法合理流转。流转的形式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

在承包期内除国家或地方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不得随意改変承包关系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当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犯时,农民可以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为依据,依法维护自己的承包经营权。

「重点工作」颁证啦!农民的承包耕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end

审核:朱祖强

特别指导:张宏彦

总指导:翁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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