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經濟發展強省!長三角經濟帶的領頭雄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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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行政區劃,即江蘇省所管轄範圍,包括1個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 南京市,12個地級市 蘇州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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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南京解放。1949年6月,江蘇全境解放,設蘇北(蘇中)、蘇南行署區及南京市三個省級行政區。

1952年,為了更好治理洪澤湖,安徽的盱眙縣和泗洪縣劃歸江蘇,作為交換,蕭縣和碭山縣劃給了安徽。

1953年1月,三個省級行政區合併,恢復江蘇省建制,南京市降為省轄市,並將省會設在南京市。

1958年3月至1959年1月,原江蘇省松江專區九縣(嘉定、寶山、上海、松江、金山、川沙、南匯、奉賢、青浦9縣)和南通的崇明縣先後劃歸上海市管轄,松江專區撤銷。

1983年,江蘇實行省管市,市領導縣新體制,設11個地級市。

1983年,江蘇實行市管縣體制,設立南京、無錫、徐州、常州、蘇州、南通、連雲港、淮陰(2001年更名淮安)、鹽城、揚州、鎮江11個地級市。1996年,增設泰州、宿遷兩個地級市。

1996年以來,經國務院批准,江蘇對省轄市行政區劃進行了較大規模調整。1996年,揚州、泰州分設,撤縣級泰州市,設地級泰州市;淮陰(今淮安)、宿遷分設,撤縣級宿遷市,設地級宿遷市。

2000年以來,江蘇共撤併26個縣(市、區),新設立22個區,基本解決了市縣同城問題。

1998年以來,江蘇對佈局不盡合理和規模偏小的鄉鎮、村進行了撤併,鄉鎮數量由1998年的1974個減少到2014年的876個,共撤併鄉鎮1098個。

截至2016年,江蘇省共轄1個副省級城市(南京,轄11個市轄區)、12個地級市(44個市轄區)、21個縣級市、20個縣,縣(市)中包含崑山、泰興、沭陽3個江蘇試點省直管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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