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会被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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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一、什么样的要属于假药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费》的规定,符合下面这两种情形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属于上述八种情形的药品、非药品,为假药。


二、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刑法》141条第1款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三、情节方面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根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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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销售假药,涉嫌的是销售假药罪,判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第一,一般情况下,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而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情形;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三,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特别严重的情节是指致人重度残疾的;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情形;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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