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觀察:十九大以來至少24名「老虎」被移送司法 17人已受審

昨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據記者統計,十九大以來,至少已有24名中管幹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其中,17人已受審且有7人被判刑,其餘7人仍處於被提起公訴階段。

十九大後已有17名“老虎”走上審判席 4人受賄金額過億

2018年7月27日,安徽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案在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檢方起訴指控其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758億餘元。

記者通過梳理公開報道發現,十九大以來受審的17名“老虎”中(詳細名單見文後附表1),除陳樹隆外,還有3名幹部受賄金額過億: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2.06億餘元,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1.7億餘元,陝西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魏民洲受賄1.09億餘元。此外,李嘉、李雲峰、李文科、張文雄、盧恩光、孫懷山、蘇樹林、虞海燕、項俊波、劉善橋、陳旭、姚剛等12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

從涉嫌罪名來看,已受審的17名高官中,16人涉及受賄罪。其中李文科、張文雄、蘇樹林、姚剛、陳樹隆5人還涉及其他罪名:李文科涉嫌行賄罪;張文雄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蘇樹林涉嫌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姚剛涉嫌內幕交易罪;陳樹隆涉嫌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

值得關注的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涉嫌的罪名最為特別。與其它貪官受賄收錢不同,盧恩光是以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金錢開道,一路拉關係買官和謀取榮譽,“五假幹部”盧恩光靠“行賄”完成了“從一名私營企業主一步步變身為副部級領導幹部”的角色轉換。

除此之外,不同於其他幹部案件的公開開庭審理,蘇樹林是上述幹部中唯一一個沒有公開受審的高官。據報道,2018年5月11日,鑑於蘇樹林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依法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十九大以來7名“老虎”獲刑 一人被判無期徒刑

2017年11月30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書記李嘉受賄一案。43天后,李嘉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成為了十九大之後首個受審並獲刑的“老虎”。

據記者統計,在十九大以來已受審的“老虎”中,7人案件已宣判。其中,孫政才獲無期徒刑,王銀成、李雲峰、李嘉、虞海燕、張文雄和蘇樹林刑期從11年至16年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7人均因有認罪悔罪情節而被從輕處罰。例如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鑑於虞海燕收受都建明賄賂款中部分系犯罪未遂,且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組織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此外,十九大以來還有7名“老虎”處於被提起公訴階段(詳細名單見文後附表2)。他們是: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三運、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周春雨和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原總經理蔡希有。

附表1:十九大以來已受審的中管幹部一覽表

反腐觀察:十九大以來至少24名“老虎”被移送司法 17人已受審

附表2:十九大以來處於被提起公訴階段的中管幹部一覽表

反腐觀察:十九大以來至少24名“老虎”被移送司法 17人已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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