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茶地派出所抓獲一名涉嫌盜竊犯罪嫌疑人!

2018年6月份,上杭縣茶地鎮某村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件,茶地派出所接警後,迅速展開偵查,並在8月16日晚抓獲盜竊嫌疑人一名,成功破獲該起盜竊案件。

上杭茶地派出所抓獲一名涉嫌盜竊犯罪嫌疑人!

2018年6月份的一個晚上,上杭縣公安局茶地派出所接到轄區一村民報警稱家中房屋窗戶被破壞,部分現金及銅幣被盜。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經過現場勘察、走訪群眾等一系列偵查工作,民警最終鎖定本縣廬豐鄉人肖某有重大嫌疑,並發現該嫌疑人常在轄區各村附近活動,但沒有固定居所,行蹤不定。8月16日晚八時,民警再次接到該村村民報警,稱看到犯罪嫌疑人肖某又出現在該村,民警接警後即告知村民切勿打草驚蛇,待民警前往一同部署抓獲,經過民警精心部署、警民合作,成功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肖某,並繳獲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被抓獲至派出所後,司法所幹部及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有關刑法知識普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

上杭茶地派出所抓獲一名涉嫌盜竊犯罪嫌疑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民警提醒:

村民平時要留意進村的陌生人,家中無人時,應該關好門窗,長時間沒有人,最好在院子裡或陽臺上曬一些衣物,使盜賊難以判斷家中是否有人。女士或者老人單獨在家,可在門外擺幾雙男士鞋,再晾曬幾件青年男子穿著的衣物。村民在家中儘量不要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即使存放,也要放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存摺、貴重物品不要與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放在一起。

另外,警方數據顯示,作案時間上,小偷主要選擇以下三個時間段:早上老人買菜送小孩上學時、下午2點到晚上10點家裡沒人時、凌晨1點至5點村民處於熟睡狀態時。對此,村民應該提高警惕,做好防範措施。(茶地司法所:鄭銘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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