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近5000部电梯进入“老年期”

城市发展步入高层时代,电梯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出行交通工具。据介绍,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电梯有4919台。

“在今后几年,我市电梯‘老龄化’趋势将进一步加速。”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梯的运行状况尤其是故障发生频次与电梯使用年限有关,特别是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零部件老化磨损严重,进入故障多发期。

目前,国家没有关于电梯强制报废期限的规定。但是,201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规定:每部特种设备都有设计年限、使用年限和报废年限,到期了就应该更换、大修甚至报废。

记者调查了解到,老旧电梯大修更换面临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筹措。

市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物业公司要在收取的物业费里,对电梯维护保养费用实施单独设账、专款专用。调查显示,一些老旧小区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物业费收取情况不理想,甚至还挤占、挪用电梯运行维护费,大多数小区没有留存资金用于电梯大修更新。

目前,住房维修资金是电梯大修更新的主要来源,但也存在问题。一方面,我市2002年开始实施住房维修资金制度,之前的老旧小区没有归集这笔资金,电梯改造更新费用也就落了空;另一方面,一般使用20年左右的电梯,根据安全评估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应改造维修或更新,在房屋70年产权使用期内,电梯需要数次改造维修或更新,一次性缴纳的住房维修资金很难满足更新费用。

此外,住房维修资金在提取使用上还有诸多困难。有的小区业主甚至不同意动用住房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大修,致使动用维修资金的过程漫长,甚至长时间都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屡见不鲜。

为了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对于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有关政策,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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