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18億股票市場操縱大案,黃曉明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8月10日,證監會對高勇18億股票操縱案,做出了罰沒違法所得8.97億元,處以8.97億元罰款,並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此案一出舉國譁然,涉案明星黃曉明更是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涉嫌18億股票市場操縱大案,黃曉明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11日黃曉明工作室發表聲明。聲明稱黃曉明不認識高某,也未參與任何操縱股票行為,同時“未曾受過任何股票有關的處罰或介入過任何與股票有關的調查”。

責任推的一乾二淨有沒有?

就此聲明而言,還真沒有太大問題。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演員,黃曉明不需要事必躬親,更何況該“投資理財”行為,黃曉明是“假手”其母親管理、使用,不認識也沒有必要一定要認識高勇才能“投資理財”。至於“沒有參加操縱股票行為”,這一點證監會的處罰通告已經說明了問題。

但聲明迴避了出借賬戶一事。《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高勇) 》決定書證實了黃曉明的母親張素霞向高勇出借賬戶的事實。決定書對此賬戶的描述為:“黃某明賬戶開立後由其母親張某霞管理使用。經路某介紹,張某霞將黃某明證券賬戶部分委託高勇管理,該賬戶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涉嫌18億股票市場操縱大案,黃曉明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至此黃曉明石錘,捲入18億股票操縱案。

明星賺錢不可厚非。黃曉明、趙薇們利用種種不可描述的方式,對個股進行“精確打擊”、干擾市場,謀求最大利益的吃相,令吃人憤怒。

然而也只能止於憤怒。不論是空手套白狼的趙薇,還是出借賬戶給他人的黃曉明,現行法律對他們卻都無可奈何。

空手套白狼失敗後,全身而退的趙薇最後只罰了60萬,5年禁止進入證券市場。雖說當下小燕子趙薇,因收購萬家文化時被證監會認定信息披露違規,故而不得不面對投資者的集體訴訟,誰輸誰贏尚且未知。

但出借賬戶的黃曉明,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則十分肯。

首先,證監會的相關處罰決定書並沒有違法認定,因此也無需在該案中承擔相關責任。

其次,根據《關於對證券違法案件中違反賬戶實名制行為加強自律管理的通知》、《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來看,最終對黃曉明的處罰不過是“除採取註銷賬戶、限制使用、一定時期內限制新開賬戶、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爾爾。

高明的也許並非演員,而是CO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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