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以「癌」爲本,還是以「人」爲本

以“癌”為本,還是以“人”為本是目前癌症臨床治療中兩種迥然不同的思維方式,這兩種思維對於患者而言,到底哪種更有利呢?

癌症治療:以“癌”為本,還是以“人”為本

經典的腫瘤治癒概念認為:延長腫瘤患者生存期的唯一條件是各種治療手段所能達到的無癌程度。換句話說,治療癌症必須以“癌”為本,殺滅或清除最後一個癌細胞,為此人們曾經追求擴大根治的手術、強化或衝擊化療、根治性放療等,然而事與願違,迄今為止,上述治療所能達到的最高療效僅僅是臨床治癒,腫瘤的復發和轉移仍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而且患者治療後普遍出現生存質量的下降,甚至因不能耐受治療而死亡。

讓我們再來看一項研究結果,波士頓癌症研究所曾對917名晚期癌症患者進行兩種治療——攻擊性治療和姑息性治療的對比研究,以便查驗哪種方法更好。所謂攻擊性治療就是用化、放療對癌細胞進行消滅性攻擊;所謂姑息性治療就是放棄實質性治療如化、放療,僅給予對症性治療,說白了,就是發燒了打支退熱針,吃不下飯輸點營養液,疼痛時用點止痛藥等等。按說攻擊性治療是積極的治療,效果應該好;姑息性治療則顯得消極,效果應該差吧。結果卻出人意料之外,選擇攻擊性治療的病人其生存時間比姑息治療者要短,其死亡率比後者還高出60%。什麼原因呢?患者只知道攻擊性治療能殺滅癌細胞,不知道還能殺死好細胞,最後,未死於癌,而死於攻擊性治療。而姑息性治療儘管不作為,但也未傷及人體,效果反而優於前者。

癌症治療:以“癌”為本,還是以“人”為本

從上面的研究,可以說明:以“癌”為本的治療往往對患者造成弊大於利的結果。在國內,目前諸多的腫瘤患者尚不能都具有施行根治性手術的機會,許多患者一經發現,已不是早期癌,加之在治療中病情的進展,社會上存在大量的中晚期癌症患者需要處治。對這些不具有再次放化療指標的患者,強調以“癌”為本,去追求腫瘤的局部完全消退是不現實的,況且,常規治療不可能全部殺死癌細胞。早有人指出,腫瘤是自身長期慢性的病理產物,有效的治療不一定要讓癌細胞全部消失,例如小細胞肺癌較容易消失瘤體,但患者壽命並不一定長久,甲狀腺癌、前列腺癌卻可長期帶瘤生存,甚至患者未必死於本病。若過度開展攻擊性治療,患者則會難以承受毒副反應,縮短生存時間。然而,現在臨床中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生命不息,化療不止,死而後已”的治療局面似乎成為了許多癌症患者臨床治療的真實寫照。以“癌”為本的治療思維還在潛意識中影響著醫生和患者的選擇。

癌症治療:以“癌”為本,還是以“人”為本

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的一句格言曾曰:“知道是誰生了病,比知道他生了什麼病更重要。”這句話可做出多重詮釋,但有一點是明白無異議的,醫生更應該關心生了病的“人”,而不僅僅是他的“病”,這體現著一種醫學上的“人本主義”,可以說它是合理醫學的核心要素之一。

對於癌症的臨床治療而言,以疾病為核心,最大限度殺傷腫瘤的治療模式正在向以病人為核心,謀求最好生活質量的人性化治療方向轉變。 綜合治療和個體化已成為當今腫瘤治療的主流方向。所謂“綜合治療”就是根據病人的機體狀況、腫瘤的病理類型、侵犯範圍(病期)和發展趨向,有計劃地、合理地應用現有的治療手段,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治癒率,改善病人的生活質量。這與中醫的“雜合以治”觀不謀而合。個體化治療就是充分了解每位病人的機體情況(各器官、內分泌、免疫功能)、腫瘤的各種特點(包括分子生物學、受體和功能)及侵犯範圍,從而使對每個個體的治療充分合理。也與中醫“辨證論治”相一致。

癌症治療:以“癌”為本,還是以“人”為本

個體化的綜合治療更強調以人為本,顧全整體,使患者在滿意的生存質量基礎上,獲得最長的生存時間。伴隨著這種治療觀的變化,中醫藥在腫瘤治療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主要表現在:

1、減輕或改善腫瘤患者臨床症狀和體徵,提高腫瘤患者免疫功能和其他功能。

2、維護腫瘤患者的生活質量。

3、對放、化療的增效減毒作用,在控制化療後骨髓抑制、解決消化系統反應、防治周圍神經毒性、減輕放射性炎症等,均取得確切的療效。

4、促進腫瘤患者手術後康復,預防腫瘤復發與轉移。

5、抑制或穩定腫瘤發展,實現“帶瘤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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