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用工需谨慎 勿碰童工“高压线”

暑假是非法雇佣童工高发期,近期,县劳动监察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我县一家餐馆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目前已进行立案并开展进一步查处。而在去年的暑期劳动用工专项检查中,县劳动监察大队也查处了四起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案,对四家用人单位不仅要求其清退童工并结清工资,还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

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非法使用童工是指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禁止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非法雇佣童工将处以每名童工每月至少5000元罚款,以下情形都属于使用童工:(一)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各种形式劳动,并计付或者变相计付劳动报酬的;(二)以勤工俭学名义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的;(三)以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或其从事的劳动已超出学习和培训目的、时限、内容,影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四)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

为防止个别企业非法使用童工,县劳动监察大队不定期对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私人小企业、无牌无证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全县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用人单位一律要为劳动者办理入职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坚决抵制无中介资质的组织、个人和非法派遣机构介绍用工等。

在此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暑期用工需谨慎,勿触碰童工“高压线”,如许多外来务工者暑期会将孩子带在身边,以无人照顾为由带入上班场所进行帮工,这时用人单位就会涉嫌非法使用童工了。当然,也有以下的一些情形不属于使用童工:(一)文艺、体育等单位根据培养需要,经有关部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二)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适合未成年人特点、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社会公益劳动的;(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近亲属或者监护人自营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力所能及、不影响人身安全或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四)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不影响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的;(五)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社会影响的特殊专业人才,确因传承技艺需要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学艺的。按照这些规定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楼剑 童建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