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位甘肅籍烈士和病故軍人長眠新疆」追蹤

從7月20日本報刊發幫烈士和病故軍人尋親的文章後,在《天水日報》的大力協助下,截至目前,已有15位烈士和病故軍人親屬與本報取得了聯繫,他們中的大多數計劃近期前往新疆和靜縣烈士陵園祭拜親人。而本報記者在採訪中也瞭解到,部分烈士和病故軍人的家屬想把烈士的遺骨遷回老家。為此,本報記者分別聯繫了省民政廳和新疆和靜縣民政局。

烈士墓不可以隨便遷移

針對家屬們普遍關注的能否將親人的烈士墳遷回來,8月1日,本報記者電話聯繫到新疆和靜縣民政局雙擁辦工作人員陳錦華。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烈士墓一般是不能遷移的;病故的軍人可以申請遷移,先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取證明,說明原因,並在證明上註明來人身份......總之,需要經過相當複雜的審批手續,所以一般來說,不建議家屬遷墳”。陳錦華說。

可報銷烈屬的差旅費

和靜縣民政局雙擁辦雙擁辦工作人員陳錦華說根據國家民政部2010年3月頒發的《民政部關於做好烈士親屬祭掃接待工作的通知》,和靜縣民政局會按規定承擔烈屬們在新疆的住宿及出行費用。

“目前,我們可以接待政策規定的三個以內的烈士直系親屬祭掃,只要烈屬持烈屬證和當地民政部門的介紹信,我們將熱情歡迎和接待烈屬祭掃,請你把我們辦公室的電話和我的手機號碼告訴烈屬,請他們和我聯繫”,得知近期有甘肅籍烈士家屬準備前往和靜掃墓,陳錦華說。

8月2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到省民政廳優撫處。

瞭解到本報發起的幫烈士和病故軍人尋找親人的活動後,該處相關負責人對本報發起幫烈士和病故軍人尋親的活動提出了讚揚。並對已經和本報取得聯繫準備前往新疆和靜祭拜烈士和病故軍人的情況作了詳細瞭解。該處相關負責人說,根據《民政部關於做好烈士親屬祭掃接待工作的通知》民電〔2010〕30號規定,可報銷烈屬的差旅費。

延伸閱讀:

《民政部關於做好烈士親屬祭掃接待工作的通知》民電〔2010〕30號規定,組織祭掃接待烈屬範圍為:我國境內有確切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通行人數限3人以內。烈士親屬祭掃烈士墓,分有組織祭掃和自行前往祭掃兩種形式。組織祭掃的,由烈屬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負責,原則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掃的親屬及陪護人員限三人以內。烈士親屬因故不能參加有組織前往的或當地民政部門因工作因素不能組織的,經烈屬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介紹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掃。(蘭州晚報記者 牛小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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