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本月起实施!

8月1日起,全国首部省级河湖公园地方标准——《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下文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本月起实施!
《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本月起实施!

河湖公园是指什么?

《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本月起实施!

河湖公园是指由政府划定和管理的河流、湖泊及其沿岸山林、农田、城市(村镇)水岸等,以保护性利用河湖及其沿岸地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景观为目的,兼有环境保护、科普教育、游憩等功能的特定区域。

去年开始,我省选取了凉山州邛海——安宁河、广元市青川县青竹江等8个生态环境较好、水质较优的水利风景区启动河湖公园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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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本月起实施!

《规范》明确了河湖公园建设标准

以自然资源为核心资源的河湖公园其规划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在正常水位时不小于1平方公里。同时,其依托的水体为饮用水源或备用水源的,

水质不得低于III类

《规范》还明确了河湖公园的评价和监管体系由河湖资源、环境质量、利用条件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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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本月起实施!

《规范》遵循“政府主导、以人为本、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四川省河湖公园的术语和定义、功能、基本条件、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作为四川省河湖公园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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