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交通執法所與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召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會議

驛城區交通執法所與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召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會議

為貫徹落實省廳執法總隊《關於切實加強800公里以上客運車輛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該區客運市場秩序,淨化客運市場經營環境,消除客運安全隱患,8月8日下午,區執法所和區運管局在執法所會議室召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會議,區執法所所長及相關業務股室負責人和區運管局局長及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驛城區交通執法所與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召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會議

驛城區交通執法所與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召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會議

會議傳達了省廳執法總隊《關於切實加強800公里以上客運車輛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驛城區執法所與區運管局執法聯動機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並建立了執法聯動協作工作機制。一、定期會商機制,雙方以後在依法履職的過程中積極配合,共商具體協作辦法,提升工作合力。二、聯勤聯動協作機制,雙方在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社會維穩等方面推進齊抓共管、優勢互補,雙方不定期組織相關執法人員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工作。三、信息資源共享機制,雙方資源整合共享和互聯互通,更方便查詢企業、車輛、從業人員信息、違法違規案件。通過兩部門執法聯動協作會議的召開,切實加強和淨化了我區客運市場經營環境,消除客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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