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員戶口登記如何辦理?

基本條件:

嬰兒為國內常住戶口居民所生育

辦理流程:

①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②派出所審核受理;

③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打印發放居民戶口簿。

所需資料:

①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②父母的書面申請;

③父母的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非婚生子女須提供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出生證明。

出國人員所生子女,辦理戶口登記的基本程序相同,另需提供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的護照或出國旅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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