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讓孫子提前兩年半“出生”,為啥?

“拆遷拆遷,一步登天。”這是很多老百姓對於房屋拆遷補償的戲說。然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陳某某、肖某某利用虛假戶口騙取國家徵地拆遷款,結雙雙被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在2014年某某村徵地安置期間,被告人陳某某考慮到其兒子汪甲當時雖已結婚但並未生育子女,因害怕汪甲的子女出生時錯過徵地拆遷補償時間,遂產生虛構一個汪甲的兒子上戶騙取安置房的想法,並將這一想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某某。陳某某經被告人肖某某介紹,找到向某某(另案處理)辦理上戶事宜。向某某便找人上了一個出生日期為2014年7月16日、姓名為汪乙的戶口。後陳某某為能夠多領取一年的過渡補償費,又通過肖某某找到向某某幫忙偽造了一張出生年月日為2013年8月2日、姓名為汪乙的常住人口登記卡。2016年初,汪甲的女兒出生。2017年,陳某某將汪乙與其兒子汪甲的貨幣安置、裝修補貼、過渡費共計人民幣84600元,後與他人的安置份額共同品迭成面積為94.4平方米安置補償房一套。

2019年4月18日,陳某某持一張出生日期為2013年8月2日、姓名為汪乙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業務時,民警發現該戶口頁與公安局眾恆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上顯示的姓名為汪乙的戶籍信息不一致,其涉嫌偽造常住人口登記卡,隨即移交大足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2019年5月13日,陳某某的配偶汪丙將騙取的人民幣84600元如數退還。

法院認為,陳某某、肖某某共謀偽造虛假戶口,並利用該虛假戶口騙取國家徵地拆遷住房貨幣安置費、過渡補償費、裝修補貼,數額巨大,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應當處以刑罰。結合陳某某、肖某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及退贓情況。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分別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她讓孫子提前兩年半“出生”,為啥?


法官說法


國家徵地拆遷是為了更好地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以及城市的規劃建設,其補償對象是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被徵地拆遷單位及個人,且該個人是指已出生且已辦理戶籍登記的公民。本案被告人陳某某、肖某某虛構戶口騙取國家徵地拆遷補償,數額高達八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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