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一交警深夜陪著貨車司機掛鹽水 爲啥?

2018-07-24 14:52 | 浙江新聞客戶端 通訊員 程文泉 記者 楊世丹

龙泉一交警深夜陪着货车司机挂盐水 为啥?

事故現場

7月20日18時05分許,龍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轄區S328省道112km+550m林垟橋路段發生一起貨車與小型轎車碰撞的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到警情後,事故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發現一輛號牌為冀A5Y7**貨車與一輛號牌為浙35M**白色大眾牌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小轎車緊貼道路右側防護欄,左側前後車門不同程度凹陷,後視鏡被撞掉落,道路上殘留大量車身碎片,所幸事故中未造成人員受傷。

隨後,民警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中發現,貨車司機滿臉通紅,滿嘴酒氣疑似酒駕,現場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測試,測試結果令民警大吃一驚,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285mg/100ml,超過了醉酒駕駛標準3倍還多,民警當即將這個駕駛員帶至市人民醫院進行抽血化驗,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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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酒精測試

在這期間,該貨車駕駛員時不時抽打自己耳光,還向民警哭訴,知道錯了,希望放一馬,別說自己酒駕,讓保險賠償了事等。

而最讓民警苦惱的是,該駕駛員在醫院抽完血後,竟然呼呼大睡起來,還不省人事,考慮到飲酒過量,民警為其叫來醫生查看,並全程陪護他打點滴到凌晨3點鐘,直至第二天早上8點鐘這才醒來。

經初步調查,貨車駕駛人甄某某,石家莊人,今年28歲。據他回憶稱:“我準備拉一車蔬菜到寧波,車子開到距離龍泉十公里處停車休息,在車上吃了兩個滷蛋,喝了近一瓶牛欄山白酒。”休息了半小時,他覺得精神還不錯,於是繼續駕駛往龍泉行駛。

晚上18時許,在途徑S328省道麗浦線林垟橋路段時,因嫌前方運砂石貨車開的太慢,駕駛員就加大油門超車,結果在超車過程中,與對向行駛的一輛小車發生碰撞。

這可嚇壞了小車駕駛員金某某,心有餘悸的他說道:“當時我駕車從龍泉往麗水方向正常行駛,臨近與前方一輛砂石車交匯時,突然砂石車後方一輛貨車超車並快速向自己車道兇猛駛來,他立即踩剎車右打方向避讓,因緊急避讓及時,這才未與貨車迎面相撞,否者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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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陪掛鹽水

據瞭解,金某某車輛右側已經緊緊擦著公路防護欄,如果當時沒有防護欄擋著,或許他與車輛已翻下山坡。

而此時,酒醒後的肇事司機甄某某則抱頭痛哭後悔不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目前,甄某某已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立案調查,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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