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真假老字号 八零后PK创始人

近日来南北两家“稻香村”因商标知识产权纠纷案再次对簿公堂。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稻)状告苏州稻香村(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并称苏稻)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主张赔偿3000万元。双方律师据理力争,更在庭审现场曝出北稻并非真正老字号,仅仅是一名80后的爆点消息。

稻香村真假老字号 八零后PK创始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1895年,金陵(现南京)人郭玉生来到北京前门观音寺前开设了一家名为稻香村的南味食品店(以下简称老北京前门稻香村),但由于连年战乱该店于1926年倒闭。八十年代初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为了解决待业青年就业问题,由1921年生人,曾在“稻香春”学徒和工作8年的刘振英带领团队成立了北京东城区北新桥南味食品店,随后该店改为北京稻香村南味食品厂,再后由街道集体企业改制为现在的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证据显示,刘振英以“老北京前门稻香村”第五代传承人身份于1983年恢复了“北京稻香村南味食品”,北稻从而申请获取了“中华老字号”。

苏稻代理律师指出,首先,老北京前门稻香村1926年倒闭,刘振英生于1921年,老北京前门稻香村倒闭时年仅5岁,所以刘振英并不可能是老北京前门稻香村的学徒。公开资料显示1936年,刘振英在“稻香春”学徒及工作8年至1944年。1944年,刘振英开办“英林刘记糕点铺”。1949年, 刘振英创立的“英林刘记糕点铺”更名为“振华食品厂”。1955年, “振华食品厂”实现了公私合营,刘振英任东四区糖业糕点管理处副科长、副主任、基层店经理等职务,直至从东城食品厂退休。所以刘振英并没有与老北京前门稻香村甚至“稻香村”有任何关联;其次,判定一个实体或个人是否与老字号具有渊源最为关键的判断因素应当是其是否全面掌握该老字号的技艺,这种判定一般分为家传与师承。前者“家传”是指直系亲属的代代相传,后者“师承”一般是指与老字号具有直接渊源、代代相传的传承人。但一般的伙计、学徒、工作人员等不应作为老字号传承的继承人。所以苏稻律师判断,现在的北京稻香村并不是当年的老北京前门稻香村的延续,而是彻头彻尾的“八零后”。

稻香村真假老字号 八零后PK创始人

公开的多份文献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始创于1773年,是“稻香村”的鼻祖,有着完整的糕点制作技艺传承人谱系,至今稻香村糕点制作技艺已经传承至第六代。自创始以来经历民族资本、解放后公私合营、国有、改制民营等历史,一直持续经营至今,从未中断。自清末民初,苏稻一直将“稻香村”和“禾”字商标在产品、店招和宣传等使用。国有改制后,特别是近十多年,苏稻获得飞速发展,在全国建有七个现代化生产基地,成为糕点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苏式月饼制作技艺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糕点类“稻香村”商标2013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苏稻律师表示,北稻打着恢复老字号的旗帜却借尸还魂套用老字号外衣包含明显欺骗社会公众及蒙蔽消费者的恶意行为。苏州稻香村一直持续经营,自清朝起已经成为享誉全国的南味食品品牌并一直使用“稻香村”和“禾”字商标于产品、店招和宣传等上,糕点类“稻香村”商标2013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而在1984年北京稻香村才刚刚正式启用“稻香村”字号,于1988年7月申请“三禾”糕点类图形商标、1996申请元宵等“稻香村”商标。北稻使用“稻香村”及相关“禾”字标远远晚于苏稻。北稻作为同行业从业者,在明知与历史上的“老北京前门稻香村”没有渊源的前提下,没有合理规避使用“稻香村”是明显的搭苏州稻香村商誉的顺风车的行为。

稻香村源自苏州,苏稻是稻香村的创立者。持续使用至今,“稻香村”三字无疑已经承载了苏稻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保定稻香村于1982年1月在糕点类申请注册“稻香村”图文组合商标,2004年苏稻收购保定圆形“稻香村DXC”商标,苏稻的收购行为是其权利的进一步明确及固化。北稻不顾2003年至2008年先后获取保稻及苏稻授权其在“糕点”类商标许可使用“稻香村”的事实,强行申请“北京稻香村”,这一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是违反合同关系的信赖利益原则,系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的强取豪夺的行为。其主观恶意起诉苏稻并要求判决苏稻停止使用已经连续使用了240余年的商标,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其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的行为,已构成权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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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品牌经过长期市场的认可具有不可估量的市场吸引力,是产品质量的无形保障,也是快速获得市场认可的最有效的宣传方式之一。因此老字号与生俱来具有的现实经济利益引来了经营者的各类攀附与争夺。稻香村商标纠纷案映射出的不仅仅是两家企业的利益竞争,更是对中华老字号企业现状的诠释。面对历史、法律与事实,真正拥有商标权的中华老字号品牌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却举步维艰。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老字号品牌到底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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