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只是戴了一顶越南帽,被判四年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的话,海南乐冬县女子许菊妹肯定不会走过那条巷子,即使真的要去,也会摘下头上的草帽。

⊙ 本文长约1600字,阅读需时3分钟

那天,她只是戴了一顶越南帽,被判四年

事发的小巷与成为核心证据的草帽

路过小巷离奇蒙冤

2011年8月,乐东县82岁高龄的陈某的一对金耳环被抢,受害人据传是乐东县委政法委一负责人的母亲。事发一窄巷,自称目击者的仅有一人。海南女子许菊妹因为戴着“越南帽”经过案发小巷子,成为该案唯一嫌疑人,被以抢劫罪判刑4年。

7年来,许菊妹一直喊冤。

2012年4月19日,乐东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许菊妹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许菊妹一审获刑后,她的丈夫吴帝元即开始上诉。但2012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这个时候,许菊妹的外甥女婿陈人雄已为此事奔忙数月。他皮肤黝黑,身材瘦小,说话时中气十足。他依稀记得,事发两三个月后,自己才得知舅妈被捕的消息。后来,吴帝元找到了他帮忙,从此,他成为推动此案昭雪的长跑者。

唯一吻合证据竟是一顶草帽

细细推究警方收集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许菊妹就是抢劫犯。

比如,许菊妹一直不承认作案,只承认戴着“越南帽”经过案发小巷子;警方在许菊妹家并没有搜出金耳环,只找到了一顶越南帽,而这样的帽子当地渔民家中几乎都有;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了8个证人的证言,可这些证言没有一个能够证明“目睹许菊妹作案”。

受害人的亲戚何某在证言中表述:曾在现场两三米外,亲眼看到案发过程,称许菊妹抢到耳环后跑出小巷,住在小巷子里的一名50多岁的男子听到哭声从家里出来,用创可贴帮被害人包扎了左耳,并把她送到其女儿家。可被告家属认为何某的证词疑点最多:“正常情况下,她会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抢吗?她为何不上前阻止?案发后她为何要等‘50多岁的男子从家里出来,帮老人止血包扎’,自己在一边看‘热闹’?”而最为蹊跷的是,一审开庭时,许菊妹的家属以及律师,要求传唤证人作证,但法院以为了“保护证人的安全”为由,拒绝了。

没有证人出庭作证;警方没有查到赃物;唯一的“证物”还是一顶渔村几乎家家都有的草帽。

在这样的情况下,许菊妹成了抢劫犯,被判了4年刑。不由得让人感叹:这样的案子公平吗?公正吗?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吗?

申诉7年终判无罪

2015年2月15日,许菊妹提前释放。许菊妹回忆,那时,她兴奋,终于见到家人,重获自由,但她又愤怒,“我要告下去。”

2015年9月8日,海南二中院作出再审决定。同年12月22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乐东县人民法院重审。

然而,2016年8月5日,乐东县人民法院再次判决许菊妹有罪。许菊妹再次上诉,2016年10月14日,海南二中院决定立案。

2017年4月,此案曾开庭审理,审限已过,但仍未宣判。

直至2018年7月26日,许菊妹再次收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7月31日上午9时开庭。

“审了这么久,该是好结果。”7月30日下午,许菊妹和女儿乘坐动车前往儋州,即海南二中院所在地。当晚,她们在法院旁的宾馆住下,翌日早8点半,到达法院。开庭过程极为简单,“读判决书,之后问我,有什么意见?我回,没有。全程半小时。”

但就是这半个小时,30分钟,1800秒,让许菊妹恍如隔世;让整个家庭7年的申冤长跑,终于有了结果。

那天,她只是戴了一顶越南帽,被判四年

无罪判决,来之不易

希望严惩“作伪证”的人

出狱后,许菊妹有了心理障碍。“不明不白被抓走,很恐惧。”直至拿到判决书,她才从这起事件的阴影中走出。

“之前,我佯装很平静,其实心里很慌,很自卑,走路时甚至不敢抬头。”她开始抽泣,但她也在克制,“突然成了抢劫犯,抬不起头。”

现在,许菊妹终于能平静下来,开始新的生活,儿女嫁娶,油盐酱醋,她不是抢劫犯,她只是一个自卑的普通人。

但她又变得严肃起来,“我无罪,‘作伪证’的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至于国家赔偿,她说,该赔多少,赔多少。

那天,她只是戴了一顶越南帽,被判四年

抱住整合自红星新闻,新京报,城市商报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抱住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30日内与抱住联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