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英咀華」公報案例裁判摘要5則判決摘錄1則(2018年第6期)

(整理/胡光武律師)

【按】抄/敲/讀一遍也是學習!

【裁判文書選登】

001 江蘇省第一建築安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唐山市昌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案號:(2017)最高法民終175號)

【裁判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其適用的前提應為備案的中標合同合法有效,無效的備案合同並非當然具有比其他無效合同更優先參照適用的效力。

在當事人存在多份施工合同且均無效的情況下,一般應參照符合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並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結算依據;在無法確定實際履行合同時,可以根據兩份爭議合同之間的差價,結合工程質量、當事人過錯、誠實信用原則等予以合理分配。

002 北京萬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第三人第一三共株式會社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 (案號:(2016)最高法行再41號)

【裁判摘要】

1.馬庫什方式撰寫的化合物權利要求一直被視為結構式的表達方式,而非功能性的表達方式。馬庫什權利要求限定的是並列的可選要素而非權利要求,應當符合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細則關於單一性的規定。馬庫什權利要求應當被視為馬庫什要素的集合,而不是眾多化合物的集合,應當理解為具有和作用的一類化合物。

2.在無效階段對馬庫什權利要求進行修改必須給予嚴格限制,允許對馬庫什權利要求進行修改的原則應當是不能因為修改而產生新性能和作用的一類或單個化合物,但是同時也要充分考量個案因素。

3.馬庫什權利要求創造性判斷應當遵循創造性判斷的基本方法,即專利審查指南所規定的“三步法”。意料不到的技術效果是創造性判斷的輔助因素,通常不宜跨過“三步法”直接適用具有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來判斷專利申請是否具有創造性。

(注:馬庫什權利要求是化學發明專利申請中一種特殊的權利要求撰寫方式,即一項申請在一個權利要求中限定多個並列的可選擇要素概括的權利要求。)

003 許水雲訴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強制及行政賠償案 (案號:(2017)最高法行再101號)

【裁判摘要】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過程中,只有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依法具有組織實施強制拆除被徵收人合法房屋的行政職權。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等不能舉證證明被徵收人合法房屋系其他主體拆除的,可以認定其為強制拆除的責任主體。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等委託建設單位等民事主體實施強制拆除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等對強制拆除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建設單位等民事主體以自己名義違法強拆,侵害物權的,除應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應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市、縣級人民政府在既未作出補償決定又未通過補償協議解決補償問題的情況下,違法強制拆除被徵收人房屋的,應當賠償被徵收人房屋價值損失、屋內物品損失、安置補償等損失。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堅持全面賠償原則,合理確定房屋等的評估時點,並綜合協調適用《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方式、賠償項目、賠償標準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補償方式、補償項目、補償標準,確保被徵收人得到的賠償不低於其依照徵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徵收補償。

【案例】

004 張美雲與朱忠民、田禮芳第三人撤銷訴訟糾紛案

【裁判摘要】

債權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主張債務人與案外人通過另行提起的虛假訴訟獲取調解書,並對債務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且不實際執行,損害債權人的合法利益。經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債務人與案外人另行提起的民事訴訟屬於虛假訴訟的,對於債權人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

005 丹陽市珥陵鎮鴻潤超市訴丹陽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變更經營範圍登記案

【裁判摘要】

為從源頭上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對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具有附帶審查的職權。市場經營主體申請變更登記經營範圍,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地方政府文件規定不予辦理,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規範性文件相關內容違反上位法規定,存在限制市場公平競爭等違法情形的,該規範性文件不作為認定被訴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市場經營主體起訴要求市場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精彩判決摘錄】

【003 許水雲訴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強制及行政賠償案】行政補償是指行政機關實施合法的行政行為,給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失,由國家依法予以補償的制度。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實施違法的行政行為,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由國家依法予以賠償的制度。......。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義務機關和賠償數額時,要堅持有權必有責、違法須擔責、侵權要賠償、賠償應全面的法治理念,對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被徵收人房屋,侵犯房屋所有權人產權的,應當依法責令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賠償責任,而不能讓產權人因侵權所得到的賠償低於依法徵收所應得到的補償。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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