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雨
不請自來!
我感覺很好奇,是什麼經濟問題需要離婚的?按說你一個全職媽媽,怎麼會有經濟問題,是你把老公的錢全部接濟給了孃家或你轉移了家庭財產?抑或是你老公在外借了高利貸或是和人發生經濟糾紛了?
不管怎麼說,經濟問題一般不是離婚的理由,去法院起訴離婚估計也不會判離。
再者,你有一個三歲的孩子,因為無足輕重的“經濟問題”而離婚,你們覺得對得起孩子嗎?這樣輕率的離婚,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言歸正傳,如果你要離婚,如何爭取更多的財物和奪得孩子的撫養權?
1、孩子的撫養權、監護權。按《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孩子2週歲以下的,孩子歸女方撫養;兩週歲以上的,孩子歸經常帶孩子的一方撫養。現在你是全職媽媽,也就是說孩子是由你長期照料的,所以如果打官司的話,孩子撫養權歸你的可能性比較大。
孩子如果歸你撫養,男方需向你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撫養費的金額一般是男方每月總收入的20%~30%,你可以和你丈夫約定按固定金額支付撫養費,也可以按男方每月收入來確定金額支付撫養費。但由於後一種可操作性差,一般離婚的撫養費金額按約定的固定金額給付。
2、怎樣獲得更多的財物?
由於你長期辭職在家做全職媽媽,你的工作技能、人際關係、社交水平、知識面、工作適應能力等方面已經大幅的下降,嚴重阻礙你重新融入社會、重新尋找到合適的、豐厚收入的工作;另一方面,你如果沒有辭職做全職媽媽,按工作履歷,你也可能工資有大幅上調,職位也有可能上升,為了生育、撫養孩子,你放棄了這些機會,這是你作為全職媽媽為家庭所做出的隱形犧牲、隱形貢獻。
因此,在離婚分配財產時,你應當要求你的丈夫在這些方面給予適當的照顧、補償。也有女人離婚後要求前夫繼續提供1~3年的重新適應社會過渡期的生活費補貼,幫助離婚的家庭婦女重新回到社會、融入社會。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收入的總資產,包括工資、獎金、股票、投資、經營等方面的所有收益或負債,也包括夫妻共有房產的溢價收入。夫妻共同財產一般為夫妻雙方平分, 而不是按誰的收入高就分的多,孩子一般不參加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此外,如果孩子歸你撫養,可以要求你丈夫在離婚時適當給於孩子更多的照顧,比如房產分割、錢財分配傾斜等。
總之,女人由於更多的是對家庭的隱形付出,在離婚時除按規定對半分割共同財產外,男方還需要適當的補償女方的隱形付出;孩子歸女方撫養的,男方還需要按規定的時間、約定的金額向女方支付撫養費。
好了,再次希望你能慎重對待婚姻,也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所助益。
村野散人
我也是不請自來
樓主這個問題我經歷過,我離婚選擇了帶著兒子走,因為我不想我的餘生在懷念和悔恨中度過,雖然選擇之後的路非常艱難,獨自撫養孩子長大,學費,生活費,而且我還給他交了個保險,每年交15000,但是,我並沒有被打倒,我反而為了孩子變得更加獨立堅強了,我雖然不能給他大富大貴,但是,我能陪著他長大。
就算你不帶孩子,就算你單身和別人結了婚,照樣還是要生孩子,生了孩子你對第二個孩子好的同時,你肯定會想念第一個孩子,虧欠油然而生、所以寧願自己辛苦一點,也不要讓自己的良心不安!
我離婚時只帶走了兒子,其他什麼都沒有,撫養費他們也沒拿出一分,無所謂了,但是我不後悔。
希望樓主作出正確的判斷,希望我的回答被採納!謝謝
一個人的路不好走阿
別聽他們不懂瞎講,真要離的話,就算淨身出戶,孩子也要給他養,離婚你帶著孩子,後半輩子就交代了。如果非得帶著孩子,首先你要問問自己能不能這輩子不再婚,能的話就帶著,如果幸好碰見了不在乎這一切的男士,這還屬於意外驚喜,你不虧。
熾火藍冰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夫妻財產平分,讓你丈夫拿撫養費。
孩子是你最大的財富,而且是你的精神支柱,必須爭取。
妞妞毛毛的媽媽1
孩子三歲了,孩子兩歲後法院判決撫養權考慮的是誰的經濟條件好,誰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所以你沒有工資這點絕對不會得到支持的。你能得到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同時要注意財產的動向,證據保全,防止對方得知你要離婚將財產轉移。
兜兜
全職媽媽在爭取孩子撫養權上肯定是被動的,因為你沒有經濟來源,法院會考慮你是否具有撫養能力,別的先都別說了,先找份工作吧,甭管最後婚離不離,女人還是要經濟獨立的,否則永遠是被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