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岁男童商场扶梯摔下身亡,父母找商场索赔,你觉得责任该怎么划分?

天蝎座男孩


看了这个视频,真的很心痛,惋惜,父母和姐姐在按摩休息,小男孩自己跑到电梯上,等家里人发现跑过去已经为时已晚,可怜的小男孩为了一时的好奇,小小的生命就这样升入天堂,家人的悲痛可以理解,谁也没想到逛个商场孩子就这样没了,三岁的孩子毕竟太小了,监护人一定要随时的跟着,不能让孩子脱离自己的保护范围,要时刻跟着孩子,你不知道下一刻他要去干什么?现在悲剧发生了,又是一个父母的悲剧,太疏忽大意了,孩子既然离开大人要紧跟着过去保护孩子 ,不能让他自己乱跑,孩子是看不到潜在危险的,现在先不说能赔付多少?谁的责任?儿子的命是换不回来了,如果父母能看紧孩子一点,惨剧可能就避免发生,当然商场也有一定的安全疏忽,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去判定,你的孩子没了很悲痛,但也要反思一下自己。同时,你还有一个女儿,让自己不大的女儿去目睹这样的场景,给她心里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从视频来看孩子都吓蒙了,如果一味的指责商场,孩子以后发生了事情就会去怪别人,自己就没错。这种事情的善后,相信相关部门能给个公正的评判,不是人的主观意识,所能决定的。要相信法律,都要为自己的粗心大意付出代价。



威岩妈咪家


明确责任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多少钱也换不回孩子的性命!

我也有一个小儿子,我很能理解该家庭的“悲痛”!通过与该家长换位思考,我感觉家长提出让商场赔付180万,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赔付问题是一个严谨的法律问题,不是谁随便一句话就能说清的。但是根据一般的常识,我们可以明确一些问题:

1.是谁把孩子带出来的?

2.谁应该负责看孩子?

3.为什么没看好?

4.孩子在哪里出的事?

5.怎么出的事?

6.监控影像能否还原真相?

7.商场的相关安全措施完善吗?

通过对监控影像的调取,结合一些曝光的消息,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到一些情况:

孩子是由父母和姐姐一起带出来的,应当由其监护人负责照看。

因为孩子父母坐按摩椅,导致对孩子照看疏忽。

孩子是自行爬电动扶梯,被扶手带动,失手坠楼,中间并没有其他人施加外力干扰!

但是商场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商场自动扶梯四周是否设立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护栏?以及双方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应由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后,经由法庭判决。

其实无论多少钱都换不回孩子幼小的生命,希望从此“安全警钟”长鸣!


红色雄起


根据调查通报情况,3岁男童跟父母、姐姐一起逛商场,在保丽广场3楼扶手电梯上楼口处玩耍,因扶手向上滑动身体被带起,滑至电梯外侧后坠落至保丽广场负一楼大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

现在男童家属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索赔180万元。既然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信法律自会有一个相对公平的裁判结果。但就本案来说,责任的认定将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缺乏认知能力或认知能力受限制,其本身行为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法律责任由公共或其他场所的管理人、孩子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单位来承担。本案中,事故的涉及人员或单位主要有以下:

1、男童监护人(家属)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四十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调查报告情况,事发时男童的父母及姐姐在3米外的按摩椅休息,并未在身边照顾,并未履行监护职责,直接导致事故产生。所以男童的父母对于本案事故需要承担直接的责任。

2、商场管理人

因为事发地点是在商场,属于公共场所,

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对于本案中,商场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法院采购安装的电梯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定期维保,电梯处贴有安全告示,顾客受伤后商场工作人员及时报警、送医等。如果商场尽到这些义务,则不宜认定商场存在过错。

3、电梯厂商

电梯属于产品,适用产品缺陷条款,根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经相关部门检测,该电梯存在产品瑕疵,生产企业就要承担责任。

4、电梯维保方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商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电梯一般都是委托专业的维护机构进行维护。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各地相继出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电梯的生产、安装、检测、维保等有一系列严格要求。相关单位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故,如果本案中的电梯维护方没有尽到电梯的检测或维保义务,将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赔偿金额问题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这类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项目。

对于180万的赔偿金额,家属在诉讼中会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按照一般的赔偿案件及过错责任程度,金额应该是稍微偏高。


叶律师


湖北三岁的男童不小心从商场扶梯摔下坠亡,孩子的父母在第一时间没有反思自己的责任而是狮子大张口文商场索要180万的赔偿金。

我觉得作为一个正常的父母在发生这样的悲剧之后不是急着要钱,而是想着应该怎样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孩子时无辜的,但是父母却不能逃避责任,不能因为你是孩子的父母,你自己犯错了,就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给商场。商场里每天人来人往,有很多小孩子,为什么其他人的孩子能够平安无事而你自己的孩子却出了意外?

如果是商场的扶梯有什么故障,商场可以赔偿,但是就目前来看,商场扶梯并没有什么问题,孩子之所以坠亡,是因为孩子的贪玩和父母的不负责。

在这件事中,我觉得商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孩子的死亡是由于孩子的父母和其姐姐造成的。为孩子去世感到悲痛,也为父母的不负责感到羞愧。

通过这件事觉得父母们应该履行好作为孩子监护人的责任,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再去责怪,别人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这样的悲剧我们不想再看到。希望所有的父母能够照顾好孩子,也希望所有的孩子能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长大。




最好的祝福送给孩子,同样送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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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猫聊三农


看了视频,商场真的倒了八辈子血霉了,遇上这样的家长,家长还有脸索赔180万?你们害死了孩子,也害了商场,建议商场要求家长赔偿,赔偿商场因为小孩坠亡而导致客流量减少的损失,以及商场人员看到小孩子坠亡而遭受的精神损失费!

害死孩子的不是商场,而是陪他出来的家长和姐姐!

如果我没猜错,家长要求商场赔偿的理由肯定是以下几个:
1、商场的伏梯存在安全隐患,能随便让小孩子爬上去,爬上去之后又不自动停止;

2、商场扶梯旁边没有防止坠楼的围栏,商场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商场没有安全人员巡逻,任由小孩子爬到扶梯,而且没有人阻止,导致小孩坠楼

反正家长就是一个理由,我人是在你商场出的事,反正就是你的错,你就要赔!

我弱我有理?这是什么逻辑

我想帮商场反驳这个家长:

1、谁把孩子带出来又没有看管好,自己跑去按摩的?

2、当时谁在孩子的身边,谁更有可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3、你觉得扶梯有问题,那你去告扶梯的生产产家啊?有哪个商场的扶梯不是这样的,难道因为你一个小孩子的顽皮,要让全部商场、全部扶梯的产家整改吗?

4、整个商场那么大,怎么可能每时每刻、每个地方都有人巡逻?

5、事故发生在一瞬间,你作为在孩子身边的家长都不能阻止,还要求我们商场的工作人员阻止?

所以,这个事件的责任,我觉得是在家长和姐姐身上,正是由于你们的不负责任、你们的疏于监管,导致小孩的坠亡,现在又赖上商场,真是让人感到恶心。

愿小孩下辈子能投胎一副好的人家,不要再遇上这么不负责任的家人了!


李钦宇




现代社会,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人们外出逛街、购物、旅游的机会比过去成倍增加,与此同时,有关公共场合安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引起人们的关注。象题目中所提到的类似事件,我们都非常痛心和惋惜,家人一定更是悲痛欲绝。

但是,感情归感情,理性是理性。针对题主所说,笔者认为,在商场的基本设施正常的情况下,发生问题,应该主要是监护人的责任。观点如下:

第一,带孩子(尤其是幼童)外出到公共场合,监护人负有至高无上的责任,可以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有些问题的发生,往往就是监护人责任心没有到位的原因,比如:看手机、与人聊天、远距离看护或专注其他事情等。



第二,监护人要具备基本的生活常识和在外知识。比如:乘用车辆、电梯、游船、娱乐设施、处于人群密集区或动物放养区等,对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可能潜在的危险,应当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办法,比如:抱着孩子、牵着孩子的手、有效限制活动范围等,绝不能粗心大意,任其自玩。

第三,近些年发生的一些公共安全事件,有的确因举办方责任造成的,这个必须由举办方承担,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有些情况,比如:在有警示牌警告的地方擅自下水游泳,在大型动物放养区游玩擅自下车,违章跨跳交通护栏,在禁烟区私自抽烟被善意提醒等,如此种种,发生了问题与举办方或对方当事人真没多少直接关系,提出责任划分和索赔要求,心情尚可理解,但确实太牵强,也没有几分道理,更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恐龙之想


商场全责,赔付180万不是底线,应再给予“三孩”抚养费200万。

第一:商场没有立警示标志,儿童不能单独乘坐电梯,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结局,如果有警示牌,则小孩不会去电梯。

第二:商场没有在电梯两侧安装防跌落网,造成了儿童轻而易举的掉下,这是商场的疏忽,必须引起重视,因为如果有防跌落网,哪怕小孩不顾危险,也会被跌落网接住,从而毫发无损。

第三:商场的负一楼地盘太硬,也是造成死亡的重要因素,如果商场使用较软材质,则可以避免儿童直接死亡,建议制造地砖的批发商附有连带责任。

第四:商场明知道高楼会有跌落的安全隐患,却没有进行防患,才致使儿童不幸遇难,商场管理方需痛定思过,将安全意识提高,赔偿不是目的,为减少此类事件必须大惩罚。

第五:既然三人进入商场,商场就要对自己地盘上的人保护人身安全,在自己地盘出事,充分体现了商场的安保力量太过脆弱,没有保护好客人的人身安全,建议商场管理方需为每一位顾客至少配备两名安全员,以达到安全购物。

最后,其亲人没有任何过错,一切都是因为商场原因,假如不是有这座商场,他们不会来商场闲逛购物,也就不会造成伤害,建议商场的建设方,材料提供方,工人,批准建设的有关单位,土地租售的个人或企业提起诉讼。



温文儒雅侧滑君


这是个不幸的事情,无论对于商场还是孩子的家庭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描述上来看责任是很明显的,孩子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逛商场出事情,是监护不力造成的事故的发生,是主要责任。

8月9日下午一点,湖北孝感市发生一起男童坠楼事件,孩子的父母陪同两个孩子逛商场,其中3岁的小孩在三楼到四楼的扶梯上滚落下来致死的,这事情的经过实际上是很清晰的,责任划分也是很明确的,商场属于公共场所,自动扶梯属于公共设施,这些都是孩子父母很清楚的事实,孩子的出事与父母的监护不力是直接相关的。

未成年人出行应当由监护人监护。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教育等因素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在出行的时候需要监护人陪伴,监护人有义务控制未成年人的危险行为,当未成年人发生危险的时候,监护人应当及时制止,监护人未能制止未成年人行为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使用公共设施应当在监护人监护下使用。

未成年人对公共设施的认知不足是肯定的,公共设施是为了方便公众的休闲出行所建设,是符合相关规范的,自动扶梯是一件常见的公共设施,也是符合规范的运输工具,没有任何责任,有些人说是不是没有安全标志是违法的,请问一个三岁的孩子能认得出安全标志吗,抬杠的话我们不说,谁的责任自己认,大家心知肚明。

商场无责。

商场提供的是购物和休闲功能,是一个基本的公共场所,商场的建设都是有规范遵循的,从事件的过程来看,小孩是自己跌落的,商场没有任何的责任,有些人认为商场应当设立危险标志,请问自动扶梯是不是常见设施,设立了危险标志三岁的孩子能认识?如果不是自动扶梯,换成人工走梯,难道还要怪商场设置了走梯?

事情是不幸的,谁也不愿意看到,希望把以后的日子过好,不要想些歪门邪道。


小区无大事


不要把什么都推给商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不力,这才是根本,青岛两个双胞游客胎溺水也要找大海管理方索赔吗?是不是大海周围也应该按上防护网,派人24小时巡查。

我们习惯出事了找责任方,有什么用,人都死了,别说180万,给你1800万又能如何,只能弥补一下你的物质需求,你的精神永远是失落和空虚的,我们常说防患于未然才是王道,千万别等出事了,又是找责任方,又是寻找目击证人,什么用呢?孩子没有了。

孩子摔死了,你说商场那些做的不好,那个地方需要改进,哪里存在安全隐患,这是你来之前应该了解的,一个三岁的孩子你应该寸步不离,时刻陪伴左右,可能你又去坐在哪里玩手机了吧!你才是孩子死亡的罪魁祸首。

商场也可能某些地方做的不够到位,大家试想一下,一个偌大的商场,能做的面面俱到吗?在看看我们现在的孩子不但调皮捣蛋,还喜欢好动大家也看到了,一个孩子也是在商场,抓住电梯扶手,直接被电梯带走了,后来被商场的工作人员接住了,大家说说谁的责任。

家长朋友希望你远离手机,照顾好孩子,事后找责任有什么用,事情发生了,你一点责任没有行吗?孩子还能活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马后炮,已经晚亦。

出事了你找一堆商场的责任,这些风险是可预见性的,你为什么不做好防范,孩子的安全你才是第一责任人,别找那么多理由,好好把孩子看好才是正确的。


大海传媒


8月9日下午,湖北孝感一3岁男童在商场玩扶梯时三楼扶梯坠至负一楼,经120抢救无效身亡,事发时男童父母和姐姐正在不远处按摩椅休息。男童家属索赔180万元。

3岁男童坠落身亡最该遭到问责的是男童父母,3岁男童的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让这个才3岁的孩子在商场随意乱走,这么大的孩子家长应该不离左右的,这是作为家长应该知道的常识。

但这对男童父母可真会享受也真敢享受啊!居然这么淡定地在按摩椅休息。这种大意和疏忽是致命的,这类悲剧时常发生,却总叫不醒那些缺乏安全意识的家长。

从法律意义上说,应该追究男童父母的责任,男童之死是其父母的看护不力所造成的。和商场无关,但如今男童家属向商场索赔180万元。估计索赔180万元的成功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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