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這還用問嗎?當然是死刑更痛苦了。不然怎麼那麼多的罪犯寧願花再多的錢,拼命都想留一條命,他們都是不想被判死刑,說穿了都不想死啊。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死刑是最嚴厲的一種刑事處罰方法,死刑只能對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才能實行。因此可以說,死刑是各個刑罰之中最厲害的,也是最令人痛苦的刑罰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等到判處死刑後,後悔就來不及了。

二、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他們求勝的慾望都非常強烈,只要不判處其死刑,就是讓他們坐牢一輩子,他們也甘心情願的。對他們來說,只要不判處死刑,留一口命比什麼都強。但是惡有惡報,等待他們將是法律的嚴懲。



三、無期徒刑通俗地講就是終身監禁,雖然刑期較長,漫漫的生活將在監獄中度過。看似非常煎熬,非常痛苦,但是比起死刑來說,那簡直是好上天了。

無期徒刑表現好了,還可以提前釋放,至少還留一條命在,可以度過人生的時光。但是一旦執行死刑,就什麼都沒有了,想過無期徒刑痛苦的生活也沒有這個機會了。

總之,違法犯罪就應當受到懲罰,對於犯罪分子就應當讓他受到痛苦。這樣才能夠教育人們,震懾罪犯。對於那些嚴重的刑事犯罪,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一般都不予提前釋放,讓他們痛苦一輩子。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應堅決不能手軟,該判死刑當判死刑,讓他們連痛苦一輩子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提醒人們:一定要遵紀守法,千萬不要違法犯罪,否則的話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都是很痛苦的,沒有最痛苦,只有更痛苦!“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法重情深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其實並沒有一個定論。但是個人覺得其實死刑更加的讓人痛苦。

我說死刑更為痛苦不是因為死亡本身讓對方產生的恐懼,而是等待死亡的過程。

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之後的刑罰實施

1. 如果是被判處死刑的,等待最高院核准的時間往往長達一年多,這個階段是最痛苦的,一方面是活在一種可能今天就是自己人生的最後一天的恐懼中,另一方面則是期待著自己能夠被改為死緩但是自己都知道這個希望很渺茫的苦痛之中。

2. 如果是被判處死緩的,在判決確定後的兩年裡,如果為了活下來就必須忍受看守所和監獄裡其他人的欺負和責難,以免衝突爆發後自己被認定為故意犯罪。甚至還要想著怎麼能立個功才能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自己在裡面再犯罪的,則有可能面對考驗期從頭來過或者死刑立即執行。換一句話就是,判處死緩的人如果想活下來,在裡面就要裝孫子。這對於那些平時兇橫的暴徒來說絕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的刑罰實施

3. 反觀之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後,他的命運就基本上確定了,不會像死刑一樣要經過一年多惴惴不安的等待,也無需像死緩考驗期裡的人一樣在監獄裡忍受他人霸凌。這在心理上,是減少了一重痛苦的。

並且,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以說,說是無期徒刑,最後只要在裡面稍微表現好些,十幾年也能出來了。

無期沒那麼痛苦的地方在於心理上所要承受的更少,需要面對的情況都是相對確定的,不用面對自己會不會被核准、什麼時候核准、我是不是真的就要死了這樣的恐懼中。

所以個人覺得死刑更讓人痛苦。當然,如果這兩類最終經過減刑這些最終在生前能夠出獄,那麼他們會面臨同樣的痛苦——世界已經不是他們知道的世界,無法與社會相融,親朋盡失。這也算是另一種懲罰。


劉輝律師


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就跟一千個讀者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曾寫過這樣一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無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美國人帕特里克·亨利在美國獨立前的一次演講中也說過同樣意思的話,“不自由,毋寧死”。

當然,他們的自由是廣義的自由,是爭取擺脫殖民統治,實現國家獨立。此題中無期徒刑,是因為犯罪而被剝奪人身自由,是狹義的自由。

筆者以為,好死不如賴活著,而且螻蟻尚且知道偷生,何況人乎?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一個如果被判處死刑,然後通過上訴,成功改判為無期徒刑,你說他是高興還是悲傷呢?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

如果其一心求死,那麼他就不會上訴,而是平靜地等待著最後時刻的到來。當前最好的例子就是杭州“保姆縱火案”中的惡魔莫煥晶,為了求得大眾的同情,在接受採訪時曾說過如果能讓死者家屬好受些,寧願去死之類的話。可實際情況卻是自己打臉自己,在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後,為了能夠苟延殘喘於人世,雖然明知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還不是抱著希望上訴了?

人生多美好,山山水水的紅塵人世,家人朋友愛人,有那麼多值得留戀的,誰願意失去這僅有的一次生命呢?只可惜,很多人不知道生命的可貴,不懂得珍惜,視他人生命如草芥,最終自己的生命也會變成草芥!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打虎拍蠅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所有人的評論和看評論的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一樣的,那就是站在山上看山下的心態,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想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的問題。就像你是做餐飲行業的,你永遠不知道做裝潢裡面的門道有多深,道理是一樣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其實都很痛苦,但到底哪種更痛苦?在看守所裡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人,他們的人生道路不同,死刑犯會覺得無期徒刑太痛苦,無期徒刑的犯人每天重複著一個動作,幹同樣的活,吃同樣的飯,就連拉的屎每天都一樣,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也會像今天一樣重複,而這樣的日子要重複二十年(無期徒刑一般最多20年就出來了),這樣的日子那是極度的枯燥無味。這就只是單純的活著。

而無期徒刑的人覺得自己至少還活著,死刑犯說不定哪天一槍斃,就灰飛煙滅了,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了。那太可怕了。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活的太痛苦,還不如自己這樣一了百了來的乾脆,不用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想?因為

無期徒刑和死刑的命運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是法律決定了他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無法改變,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去想對方的痛苦,而忽視了自己的痛苦點。就像兩個人感冒了,一個人選擇了打一針立馬就好了,一個人覺得打針太痛,扛幾天就過去了。於是打針的這個人這幾天徹底好了,而用身體扛感冒的就要經受身體這幾天的各種不舒服。就是這樣的道理。


詩詞公寓


這個問題更像是一個哲學命題,當然,不會有最準確的答案。

對於嚮往自由的人來說,無期徒刑無疑是摧毀他的利器,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罪犯寧可吞槍自殺也不願意面對漫長的監獄生活。

而對於比較年輕尚有熬頭的罪犯來講,或許熬個20多年再出去還能開始新的人生。(我國的無期徒刑並不是字面意思上的關押到死)

要是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思考,我認為無期徒刑確實要比死刑更折磨人的身心。當然,等待死刑和執行死刑的那段時間更容易擊潰一個人的精神。

可是當自由來的太遲,遲得已經沒有來臨的必要時,最終只會帶來更加殘忍的結局。

《肖申克的救贖》中,除了聰明堅毅的主人公外,還有一位老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的經歷似乎更貼合我們的問題。圖書管理員老布在被囚禁了50年後終於獲得了自由,可他面對久違了的自由顯得無所適從。他已經習慣了監獄裡的生活,或者說他已經被監獄格式化了。他拖著日益衰老的身體來到了監獄外的世界,他和這裡的世界嚴重脫節,顯得格格不入,在處處碰壁後,老布上吊自殺了。影片中還有一個細節,老布自殺前在壁櫃頂端刻上了“BROOKS WAS HERE”——老布到此一遊。

從某種意義上講,老布已經把外面的自由世界當成了人生最後一遊的景點,因為他的靈魂早已回到了按部就班的肖申克監獄。

當一個人沒有親人,沒有家庭,沒有了最根本精神寄託也沒有了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重獲自由或許真的“生不如死”。

而大部分將要面臨死刑的囚犯一定會希望自己要是無期徒刑該多好,畢竟“好死不如賴活著”。我在以前的問答中也回答了關於死刑犯在臨死前的一些內心活動和行為。雖然他們不用忍受長時間的監獄生活,卻要面對“等死”的折磨。那種折磨,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再犀利的文字也不能完全描述。

歸根結底,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才能享受自由的生活。當你面臨死刑和無期徒刑這種選擇時,一切都晚了。


夜雨如書


小夥伴們還記得《肖申克的救贖》嗎?主人公因為誤判,被罰了兩個無期徒刑,在牢裡花了二十年後,終於越獄逃了出來。

有人說,假如自己被判無期徒刑的話,那還不如死了算了。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只要還活著,就會有希望。

那麼,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個更痛苦呢?

在我國,無期徒刑並不意味著你真正需要把牢底坐穿。根據相關的規定,對於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 表現好的可以請求減刑。原先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後最少十三年,就能刑滿獲得刑滿釋放 。

然而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假如犯人犯的罪特別嚴重,無法減刑,則會被處以終身監禁,也就是名副其實的把牢底坐穿。一般情況下,只有對社會危害特別大的人才會遭受這樣的極刑。

說到極刑,我國刑罰中體系中最嚴厲的刑罰就是死刑了。

敬畏生命、恐懼死亡是每個人的天性,生命被宣告剝奪的痛苦,假如不設身處地,恐怕每個人都無法切身體會到。

對於死刑犯來說,他們承受的是短暫但劇烈的,對於生的渴望,而對於無期徒刑的犯人而言,需要面對的卻是漫長的絕望與無限的煎熬。

可以說,它們就像一個對立面:一方害怕死,另一方卻生不如死。

所以說,假如你問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比較痛苦?我只想說:看開點呀大兄弟!陽光很好,空氣很棒,好好活著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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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耗子來回打此問題。

“生不如死”和“好死不如賴活”,到底哪個好?

這是個辯證性的問題,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答案。

而對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需要從這兩方面考量~

無期徒刑,字面含義就是一輩子被關押在牢房裡。排除可能被減為有期徒刑的可能,餘生都無自由,從“不自由毋寧死”的角度出發,真可能生不如死。也就是說,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不過,至少還是活著,仍然能夠感知有限的世界,不會“死去元知萬事空”,那“好死不如賴活”,感覺還是不錯的。也就是說,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死刑,字面含義就是馬上狗帶,排除可能是“死緩”,那麼就是死刑立即執行。意味著,這輩子就終止了,存在也就被消滅了,也就再也不會見到愛你或你愛的人了,就只能投入下輩子的輪迴了,若有下輩子的話。這樣看來,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不過,若你的存在本身已經被社會、親人,甚至自己所憎惡,在這種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就好比的了肝癌晚期(痛不欲生,不如安樂死),那麼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是沒有一定答案。若考慮到無期徒刑有減刑為有期徒刑的可能,耗子君認為死刑可能要更痛苦一點,畢竟現實中的GAMEOVER,是沒有復活的可能的~

我是資深法律顧問、頂級吃貨、新手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請點擊關注我~

蘋果耗子


'生不如死'和'好死不如賴活著',到底哪個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無期徒刑字面意義就是一輩子關在牢房裡,排除人為幫助的可能性,餘生都沒有自由了,但至少還是活著的,死刑意味著這輩子就這樣了,生命即將結束,在也見不到你愛的人或愛你的人了,沒親身經歷過,誰也說不出來哪個痛苦


一般來說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不會有過激的反應,因為保住一命了,高興還來不及,只是會前幾天吃不下飯,然後會主動去詢問一些有經驗的人該怎麼表現才能獲得減刑,因為勞動改造表現優良的會改判為有期,在逐步減刑基本20年左右就可出獄,所以會很自覺的去背監規,為以後的監獄生活多做準備,爭取早日減刑重見天日,盼望著與家人同聚的那天到來

死刑就是一種絕望了,已經沒有未來而言了,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心裡在想什麼,估計有不捨,有後悔吧,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一年左右,日子一天天過去了也就趨於平淡了,等到了最後倒計時的時候又會變得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名字,每次叫名字心裡都會顫一下,深吸一口氣,希望不是自己,雖然明知最後也是會走這一步,但很少有不怕死的,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在聽到外面喊自己名字的時候腿不軟的,有的直接站不起來,最後是被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對他們是一種解脫,但是死前的過程是冰冷可怕的,是人都怕死,這是人的本性,嘴硬是沒有用的

我個人認為無期比較好,因為死刑我從心底裡發怵,正常的生老病死不可怕,因為走時有家人陪伴可以安心上路,但槍決的時候是孤獨的,只有槍手和你做伴,而且最後會被槍手殺死,那種無助感想想就很無奈



所以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說法,是個無解的討論,只能說死刑犯即將要執行的時候是多麼渴望活著,而被判無期徒刑的人也有想死的,反正出來混,遲早要還的,自己走的路還是要自己去承擔

在我的觀念裡,可能沒太大出息,好好活著就是幸福,家庭美滿就是自己的福分,人要知足常樂,沒體會過牢獄之災的我們是不會明白有多麼可怕的,也希望大家這輩子都不會去體會


狂人布歐


人出生到這個世上來,本身就具備接受各種痛苦的隱形“端口”潛在能力。

當你升級到哪個一階段要承受多大痛苦之時,精神和肉體相應就會做出反應,以適應你所處環境的需求和接受。

其實無期和死刑哪一個更痛苦並不重要。

因為能犯到這一層次,敢觸犯到這樣一個層面的人〈也有一怒,偶然情況〉想必它們自己心都有數?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所以被判死刑,或無期,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你自己種的因,亳無疑問你就得自己接受品嚐沒商量。

重點是你心裡是否還有人的良知與認識,

如果痛苦能使你明白人性中是有正與邪惡之分的,有好與壞區別的。

你對所犯罪行認知與認承嗎?你做個人都作不好,淪為罪犯你無需說什麼也不必說,乖乖在監獄裡漫漫受著煎熬和反醒改造吧,在痛苦你也是罪有應得。

除非你別犯法!

還有一些心狠手辣,亡命天涯,殺人,搶劫,犯毒,黑社會成員,對他們自己所犯罪行早都心知肚明,死刑是它心理早已料到了的,只是時間來早與來晚之事,所以對這類人它們早死晚死,還是蹲在監獄中都一樣,早死晚死都是危害社會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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