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一開發商自曝「五證不全」,一房二賣還起訴業主,你怎麼看?

年方二吧


據瞭解,涉事業主張女士2015年全款購買了一套房子,按照購房協議本應當年年底交房。然而直到今年5月,小區業主才陸續接到交房通知。然而對於延遲交房的補償款、房屋陽臺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問題,張女士等業主卻與開發商發生分歧。相關部門介入後,交房問題再次擱置。

孰料姐在此時,張女士得知自己當年以6000元/平購買的房子又被開發商高價賣給了他人。

張女士就此與開發商理論,不料後者自曝“五證不全”,並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從《仲裁申請書》上可以看到:自被申請人購房至今,東岸尚園項目不具備項目五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相關規定,申請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被申請人簽訂的《東岸尚園認購協議》應當認定無效。

好好的80萬就這麼打了水漂?這樣的開發商簡直無恥至極!

很多業主氣憤的同時也在擔心,自己是否會成為下一批被仲裁的對象……

看了張女士的講述,不知道大家是否向河青君一樣驚訝,簡直是活久見!當初五證不全就敢大張旗鼓地賣房,如今錢到手了卻翻臉不認人,看到房價陡升,甚至不惜一房二賣,妄圖空手套白狼!簡直是無法無天!

但是說到底,還是因為當初購房者的法律意識淡薄,沒有看清“五證”,就茫然交錢買房,給日後開發商的無賴行為留下可乘之機。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一句,買房是大事,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貪圖便宜購買“五證不全”的房子,最後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也希望相關部門介入,合理解決此事,不要讓這種無良開發商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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