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自認「問心無愧」,這幾名幹部爲何仍遭處分?

【線索來源】

2018年5月,天長市紀委將該市審計局離任審計仁和集鎮時,有關反映該鎮仁和社區虛報項目工程,套取項目資金問題線索移交給仁和集鎮紀委。該鎮紀委立即組成調查組,對此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

「以案警示」自認“問心無愧”,這幾名幹部為何仍遭處分?

【情況調查】

經查,2015年秋,仁和社區在申報王盆至朱繆“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500米道路工程)和該社區陳莊至朱繆的農村道路暢通工程項目時,存在重合申報套取項目資金問題。2016年初,通過公開招標仁和社區陳莊至朱繆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按期完工。時任仁和社區書記、主任和文書三人商議,以居委會名義同農村道路暢通工程中標人宰某某簽訂“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程項目合同,將截留117900元財政獎補資金用於社區集體支出(重複申報的500米道路獎補資金)。2018年4月25日將截留的117900元財政獎補資金全部繳至天長市國庫中心。

【處理情況】

鑑於在組織審查前,三人主動將截留的資金上繳國庫。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天長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協審,2018年6月11日,仁和集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時任仁和社區書記、主任和文書三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以案警示」自認“問心無愧”,這幾名幹部為何仍遭處分?

【違紀者說】

“以一個項目申報2個項目資金,應該說我們做得天衣無縫,且套取截留的資金又‘不上腰’,完全為集體辦事情,自認為問心無愧。現在我知道自己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黨紀法規,連同事們都跟著受處分,真的很後悔。我願意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認真反思,改正錯誤,堅決服從組織處理。”社區書記在接受調查結束後如是說。

【執紀者說】

為“公”不能成為違反黨紀黨規的理由。一旦核實,即使為集體謀“福利”,違紀必然受到相應懲處。巧立名目套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資金,增加集體收入,躲得開財務審核,卻逃不掉黨紀條規。“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基層黨員幹部規矩意識淡薄,自以為上級的“條條框框”並不適合基層的情況,“特事應特辦”,若按規矩辦事,基層問題難以解決。孰不知規矩是限制更是保護,只有按“規矩”操作,各項工作才能有條不紊,統籌兼顧。黨員幹部必須時時刻刻繃緊“依紀依規辦事”這根弦,恪盡職守,為群眾做好事,確保不出事。(天長市紀委監委)

(原標題:自作聰明“巧套取 ” 為“公”違紀亦受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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