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一般分两个部分,一是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一般分两个部分,一是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另一部分是本级财政列支。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由上往下逐级拨付。本级财政低保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到民政部门专用账户上或按民政部门核实的人数、金额直接拨付到代为发放的金融机构。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一般分两个部分,一是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县级民政部门将各街道(乡镇)应发放的低保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街道(乡镇)最低生活保障专用账户上。目前,低保资金的发放方式主要有社会化发放、民政和财政部门联合设点发放和基层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现金等三种形式。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一般分两个部分,一是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社会化发放是指由银行代发到各保障对象的个人存折。民政财政部门联合设点是指两部门设点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基层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现金是由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直接把现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一般分两个部分,一是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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