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可申请展期还款

3月19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还贷财政贴息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根据该通知内容,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进行核查评估同意后,还贷和财政贴息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银行在收到借款人书面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后,进行核查评估形成汇总清单,报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同意后按银行流程进行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还贷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继续给予全额贴息,具体由市、镇(街道、园区)两级财政及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分担。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通知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

全媒体记者 张欣仪 朱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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